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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该怎么用?官方解答来了!


2021年12月30日,襄阳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了全省信息系统统一建设、维护和经办使用,完成了医保专网建设,完成了数据清洗和转换迁移,全市所有两定医药机构通过医保接口开展医保结算,实现了医保数据省集中以及全市业务统一标准经办和管理,新系统上线后,我市职工医保卡使用规定和范围发生了哪些变化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职工医保卡可以在哪些地方使用?

我市职工医保卡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如:本人门诊就诊、住院结算、药店购药等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等。

新系统上线后,个人账户不能再用于支付保健品及酒精、医用口罩、棉签等无国家医保编码的药品、医用耗材等项目,也不能用于住院押金的支付。

二、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有疑问的该如何解决?

(一)新系统上线后,如发生银行端参保人员身份证信息和医保系统中人员信息不一致或参保人员已办理转移、死亡或其他相关业务,虽然医保个人账户还有余额但医保系统中无相应参保信息,导致看病买药时医保卡余额显示为零,请及时到中国工商银行襄阳牡丹支行(地址:解放路31号,樊城一桥头)核实身份证信息及参保情况,并修改确认。

(二)若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的,医保账户会显示金额为零,那么在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时,就要明确告知定点医药机构的工作人员选择原职工医保作为参保险种,即可使用原个人账户进行结算;居民医保在办理门诊慢性病或住院结算时,不能使用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自付费用。


三、职工医保卡可以给家人用吗?

暂时不可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由国家医保局统一建设,系统规划全面,功能强大。但由于国家试点覆盖面有限、试点时间短,且医保经办和医保政策统一难度大,导致平台功能尚无法全部满足各地实际运行需求:一是就医验证规则发生变化。根据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要求,参保人在进行医保就诊、住院、购药时,需使用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验证本人身份。二是系统门诊共济功能缺失。由于我省尚未出台门诊共济保障办法,职工个人账户门诊共济互助功能尚未开发,导致配偶、子女、父母互用个人医保账户结算暂时还不能实现。待新政策开发运用程序到位后,我市将及时推进门诊互济功能落地。

四、职工医保卡什么时候能给家人用?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将在2022年9月底前出台、2022年底前正式启动实施,届时,将实现职工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所发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

五、为何在网上查不到门诊如何报销相关内容?

按照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首页上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将“规范性文件”“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归并在“政策”类中,集中向社会公开。其中:

(一)城镇职工的门诊待遇政策规定:在《襄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中,第八条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如何划转作了明确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第十二条对特殊慢性病待遇作出了规定。

(二)城乡居民的门诊待遇政策规定:在《襄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中,第四章第十四条明确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实行门诊统筹,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800元以内的,门诊统筹资金报销50%;特殊慢性病待遇在第十五条中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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