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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无法正常报销?看这里!



医保报销

医保知识学起来




2月份以来,市医保中心接到很多参保职工的咨询,在定点药店、定点医院进行门诊规定病种病结算和住院结算时,医保信息系统提示“职工医保就诊开始日期【2022-02-XX】不享受待遇”,无法正常进行报销。





经查证

是由于参保职工就诊日期上一月的应缴核定信息未生成,即该职工2022年1月职工医保应缴核定记录未生成,导致2022年2月不能正常进行医保报销。



 根据我市职工医保相关规定


参保人员医保报销必须满足就诊日期的上一月存在应缴核定信息和就诊日期之前累计欠费不大于3个月两个条件。




我市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前

每月由医保部门在老系统中自动生成参保人员的应缴核定信息,一般不会出现“无上月应缴不能享受待遇”的情况。

根据上线后新平台的系统规则

不再自动生成每月的应缴信息,改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通过医保网厅自主生成每月应缴核定数据,再通过税务部门完成医保缴费。因此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必须最迟在每月月底前,完成单位所有人员当月医保应缴核定的生成工作,否则次月1日起将影响单位所有人员医保报销。



参保人员如果在药店、医院结算时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自主进行核实确认。微信中搜索关注“襄阳医保局”公众号,支付宝中搜索“医保服务大厅”,进入医保服务大厅后可以在“医保缴费信息查询”功能中查询自己的医保缴费情况,若未查询到就诊日期上一月的核定信息,则暂时无法享受本月的医保报销待遇。对于单位参保人员,可以联系本单位经办人,提醒他及时到医保网厅中生成本单位上月核定信息;对于正在领取失业金的由就业局代缴医保人员,可以联系就业局,提醒及时到医保部门申请生成失业人员专户下人员的医保核定信息;对于自行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则应及时到税务部门指定的代征银行缴纳上月医保费用。


2月份起全市所有参保人员的均不再自动生成医保应缴核定信息,2月底前若未按时生成当月应缴核定,3月1日起将不能正常享受待遇。








医保部门郑重提醒

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要按时完成医保核定和缴费,避免对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产生影响。

部分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结算时提示“城乡就诊开始日期【2022-XX-XX】不享受待遇”,可能是2022年度医保费用未缴纳或未到账,未缴纳的尽快在2月底集中缴费截止日期间完成缴费,未到账的可与税务部门联系查询核实到账情况,避免影响医保待遇。




按时完成医保核定和缴费

避免对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产生影响



编辑:贾思婕

校对:金芳

主办单位: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运营单位:襄阳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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