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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2022年公开诚聘天下英才

新媒体中心 山政警院校园平台 2022-10-05


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是全国八所公办全日制政法院校之一,是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成员高校。2011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

学校位于济南市CBD核心区域,占地854亩,校舍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专科在校生共计13000余人。学校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青年创新科研团队3个,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2人。“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全省社科理论界“百人工程”高层次人才4人次,“全省高校师德标兵”2人,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委员2人,山东省法学人才库成员40余名,山东省法律专家库6名,国际、国内仲裁机构的仲裁员18名。

2006年6月,山东政法学院与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签署合作办学协议,联合培养监狱学专业本科学生。2007年成立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校址位于济南市二环东路5598号,座落于泉城济南风景秀丽的燕翅山下,依山傍水,环境优美。

山东政法学院是全省唯一设置监狱学专业的高校,警官学院监狱学专业是以培养符合国家公务员标准的监狱人民警察和政法职业人才为目标的军事公安类本科提前批招生专业,是学校的重点建设专业,2011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特色专业,2020年入选山东省一流专业建设点,2021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新增设社区矫正专业。警官学院监狱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着人民警察服装,佩带人民警察学员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树警风,铸警魂,培育警察意识和职业素养。警官学院学生主要面向全国各省市监狱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海关、司法所及其他机关就业。

警官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警官学院拥有一支包括省级优秀教师和教学名师、中青年法学家、一线监狱人民警察在内的专兼职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队伍近40人,拥有刑法学和诉讼业务与实训两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监狱学专业双师型教师占40%以上,教师中全部具有博、硕士学位,拥有高级职称的占40%以上。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包括:刑法学、诉讼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社会学等(教育学、管理学含其一级学科下所有专业)。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事业岗位的身体条件;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政法学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sdupsl.edu.cn/rczp.htm)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zhangchw@sdupsl.edu.cn,同时抄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sdzfxyzp@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的岗位名称,专业名称,学位,学历,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报名材料(以下所有材料请以附件的形式发送电子版本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报到面试时提供):

(1)《山东政法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学历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报名咨询电话:0531-88599325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并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政法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费10—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6—30万元。在符合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学校可视情以公开招聘或办理调动为其配偶解决工作,学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598号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31-88599325;13869103625

联系邮箱:zhangchw@sdupsl.edu.cn

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

2022年2月25日


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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