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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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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国性社会组织:

为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有效参与乡村振兴,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定于近期举办一期全国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0月19日-10月22日(19日报到,20、21日培训,22日返程)。

二、培训内容  

从国家战略层面分析和解读乡村振兴、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解读和案例分享、关于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与能力提升的经验交流、《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解读以及利用当地红色资源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三、培训对象

全国性社会组织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每个社会组织限报一人,共50人。

四、培训地点及联系人

1.培训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沃尔顿国际酒店(滨江西大道398号)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成刚

联系电话:010-58124036

五、报名方式

请于9月23日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在“人才服务和培训”版块进行网上报名,或者直接点击链接:进行报名(报名额满自动关闭)。报名结束后,我们将对报名人员身份进行核对,核对后将向参训人手机发送确认参训通知,收到确认信息方可参训。

六、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要求,配合防疫工作。

2.参训人员需承诺培训班开班前14天之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3.培训班不收取费用,来往交通费自理。

4.参训人员请按时报到参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会务组。


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3日



文章引用请注明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

编辑:潇凡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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