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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住所可以登记两个社会团体吗?

编者按:为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牢记初心使命,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始终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在前期常用政策法规普及宣传基础上,我们又梳理了70余个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登记管理问题进行政策解读,以便社会组织进一步学习掌握。自4月8日起,将用1个月时间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陆续刊发相关内容,敬请关注。




同一住所可以登记两个社会团体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有固定的住所。可见,住所是社会团体的主要办公场所,属于社会团体的法定登记事项,不同社会团体不得将同一住所作为法人登记事项。




文章引用请注明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编辑:谷佩阳

END

国家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心中的“头等大事”一人可以同时担任两个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吗?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是否可以兼任法定代表人、副理事长和执行机构负责人?在社会团体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是否有年限要求?如同时兼任法定代表人,是否有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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