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社会组织如何申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编者按:为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牢记初心使命,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始终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在前期常用政策法规普及宣传基础上,我们又梳理了70余个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登记管理问题进行政策解读,以便社会组织进一步学习掌握。自4月8日起,将用1个月时间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陆续刊发相关内容,敬请关注。




社会组织如何申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答:《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2〕138号)第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按照项目年度实施方案要求申报相关项目。全国性社会组织应当直接向民政部提出申请;地方性社会组织应当向登记注册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地方各级民政部门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初审后,统一汇总报送民政部。一般情况下,全国性社会组织和地方性社会组织均直接通过全国统一的申报平台同时进行填报申请,由民政部统筹安排评审和立项工作,具体申报程序可参考当年项目实施方案,大约每年4-5月发布。社会组织可以登录民政部官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当年项目实施方案,获取申报系统链接。




文章引用请注明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编辑:任俊霞

END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十二不准”涉嫌非法社会组织与已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有什么区别?转发学习!河北省省属社会组织线上年报工作填报指导(视频)社会组织已经完成整改并被登记管理机关移出了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上公示的失信信息可否删除或同步修复?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