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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点 | 日本海洋经济发展以及与中国的竞争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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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崇伯 姚云贵


日本“以海立国”,根据国际环境调整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确立了四大支柱产业。日本在政府调控、产业化聚集、涉海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具备传统优势,其海洋经济战略的调整将促进自身海洋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中国海洋经济安全。除了竞争,中日在海洋渔业、海洋治理、海上搜救、倡议对接等领域具备一定的合作空间,中日海洋经济关系的发展前景良好。

随着海洋强国战略的推进,中国对海洋安全和海洋经济的需求与日俱增,而海洋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旧存在。此外,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海洋经济占GDP比重低、海洋科技贡献度不大、海洋经济第三产业尚处于初级阶段。

日本国土面积狭小,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就十分重视向海发展,形成了以海洋渔业产业、海洋造船工业、滨海旅游业和海洋新兴产业为支柱的现代海洋经济,对日本GDP贡献较大。近年来,日本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先行者,在政府调控、产业化聚集、涉海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领域积累了先进经验,为中国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发展海洋经济、实现海洋大国向海洋强国转变提供了较好参考。与此同时,日本推行进取性的海洋经济战略,竭力争夺海洋权益和地缘战略空间,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海洋经济安全。为此,制定和实施国家海洋战略、寻求中美对日共识、明确竞争领域和未来合作空间,不失为明智之取,对我国壮大海洋经济、迈向海洋强国和实现海洋经济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日本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近年来,日本海洋产业开发正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全方位渗透,呈现出分工细化、领域扩大、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并驾齐驱的发展态势,构筑起新型的海洋产业体系。海洋渔业产业、海洋造船工业、滨海旅游业和海洋新兴产业所占比重较大,发展也较为成熟,已成为日本海洋经济的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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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渔业产业

日本地处西北太平洋海域,发展海洋渔业具有优越的自然条件,也是世界著名的渔场场地之一。日本海洋渔业集渔船渔业、水产养殖、水产物流、水产销售等相关产业于一体,已形成配套完善、相互衔接的完整产业链。然而,海洋渔业产量却呈现下降之势,具体从远洋渔业和近海渔业两方面来看。

远洋渔业方面,随着世界范围内各经济体的渔业资源保护意识增强,欧美、俄等国设定200海里经济排他水域(EZZ),迫使日本渔船只能离开很多沿海国家的EZZ,日本远洋渔业深受打击。以日本在美国沿岸捕捞的鳕鱼产量为例,1972年高达300万吨,到2015年大幅减少到18万吨。随着公海金枪鱼和鲣鱼的捕捞数量受到限制,日本远洋渔业面临衰退危机。2000年以前,北太平洋秋刀鱼捕获量基本维持在20万~40万吨,虽然2014年猛增到62万吨,但2015年日本捕捞量又创下40年来的最低水平。在如此境况下,加快统一经营、强化技术革新及加大支持力度成为日本远洋渔业发展的趋势。

近海渔业方面,日本把本国的沿岸和外海水域合称为近海,约386万平方公里,由于暖寒流在此交汇,近海渔业资源极为丰富。20世纪70年代后期,日本近海渔业产量占比多达60%,成为日本海洋渔业重心。日本近海大量捕捞的鱼类有鲐鱼、沙丁鱼、竹筴鱼和秋刀鱼,虽呈现多样化趋势,但近海渔业总产量却呈下降趋势。2015年产量为210万吨,还未恢复到1958年240万吨的水准,2017年近海天然鱼产量为25221吨,同比下滑9.7%。近海渔获量呈现递减趋势的主要地区为东京、长崎、新潟、岛根和茨城。

面对产量下降之势,日本海洋渔业界积极探索业务领域新转变。例如:Maruha Nichiro株式会社的业务主要集中于渔业、养殖、加工、销售和水产品进出口领域,年销售额达到8097亿日元,利润达到119亿日元;日本水产主要从事水产品、医药化学、食品、物流和海洋开发相关业务,年销售额为5668亿日元,利润为58亿日元;极洋主营研究开发、水产品贸易、食材加工、卫生管理和物流领域,年销售额和利润分别是1780亿日元和23亿日元。

鉴于世界海洋渔业资源日益枯竭,为了持续生产量大质优的海洋产品,日本科研人员已将目光聚焦于现代海洋渔业养殖技术和冷冻技术,积极致力于育苗、饵食、投药等生产记录的透明化。日本水产综合研究中心养殖研究所早在2013年就制定了以“DNA标识物选拔育种”为支柱的育种战略。2013年日元汇率走低,日本海洋水产出口额增加,达2216亿日元,与2012年相比增长了30%。目前,该机构正与国际机构合作致力于鱼类育种研究,己突破了世界顶级金枪鱼完全养殖技术。

总之,受制于国际渔业竞争激烈和日本国内经济影响,日本海洋产量小幅下滑,缺乏增长空间,产业结构维持稳定,但在探索新业务领域有所突破,产业发展潜力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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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造船工业

伴随国际贸易增长速度放缓和国际航运市场运力过剩,日本船舶工业近年产量急剧下跌。尽管形势较为严峻,但日本船舶工业依旧是日本海洋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英国ClarksonResearchStudies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球新船成交订单1306艘(3972万CGT①),其中日本船企承接订单362艘(910万CGT),中国、韩国分别为452艘(1020万CGT)和262艘(1010万CGT);以CGT为计量单位,日本占世界市场份额的22.9%,中国、韩国分别占25.7%和25.4%。在造船完工量方面,2015年全球船企共交付新船1842艘(3670万CGT),其中日本船企交付399艘(660万CGT),中国、韩国分别为721艘(1290万CGT)和344艘(1270万CGT);以CGT为计量单位,日本占全球总量的18.0%,中国、韩国分别占35.1%和34.6%。在手持订单方面,2015年全球船企手持新船订单4745艘(1.093亿CGT),其中日本手持订单1016艘(2310万CGT),中国、韩国分别为2103艘(3990万CGT)和766艘(3050万CGT);以CGT为计量单位,日本占世界市场份额的21.1%,中国、韩国分别占36.5%和27.9%。可见,在全球新船承接订单、造船完工量及手持订单方面,日本在世界主要造船国家中与中韩一起居于前列。

在国际船舶市场新增需求疲软的背景下,日本造船企业追求核心技术和技术储备,进入高端船型建造领域,力图弥补市场空白,而非在数量上追求第一。日本之所以进入高端,主要在于其提高技术储备的同时,寻求和探索下一代造船技术,以期全球每艘船舶均使用日本的核心技术,并成为全球行业标准的制定者。造船业属于重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能耗高、污染高,因此,日本政府主张依靠核心技术实现船舶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为应对当前航运市场整体运力过剩、运费持续走低的市场环境,三菱重工(MHI)、川崎重工(KHI)、三井造船(MES)等船企在新的规划中放弃了2016年通过制造和销售高附加值船舶产品以实现企业增长的战略,调整为造船联盟、业务重心转移和造船业务收缩等发展策略。三菱重工通过与今治造船、名村造船和大岛造船等专业造船公司建立联盟,强化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由于海工建造装备业务出现巨额亏损,川崎重工正式退出海工业务,商船建造业务重心转移至中国,同时缩小其30%的造船业务规模,并把2020年造船业务销售目标降低至700亿日元;三井造船于2018年4月1日转变为控股公司体制,并分拆为船舶、机械和工程3家子公司,在造船业务方面,持续收缩造船业务规模,仅与业务伙伴维持造船活动,向其他造船企业授权技术或委托第三方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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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旅游业

近年来,日本入境旅游颇受日本政府重视,日本旅游业有了较快发展。作为一个岛国,日本旅游业与海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换言之,日本旅游业在一定层面上亦可称为滨海旅游。为了发展滨海旅游,横滨港启动了“未来港口21计划”,吸引了大批游客到访。

日本滨海旅游对旅游者具有天然的吸引力。近年来,除2011年旅游市场受东日本大地震影响之外,日本入境旅游人次呈增长的趋势。2015年旅日游客逼近2000万人次,2016年赴日游客达2400万人次,较2015年增长21.8%,对安倍政府而言,是少有的经济亮点,预计到2020年入境旅游将达4000万人次,旅游业已成为日本2020年实现600万亿日元GDP的核心要素。

日本滨海旅游业的发展极大地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旅游经济对日本国民经济贡献度颇高,2010年日本旅游业产生的直接收入为23.8万亿日元、直接经济效益11.5万亿日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4%;由日本旅游业辐射效应所带动的经济效益为49.4万亿日元、附加经济效益25.2万亿日元、间接雇佣劳动力424万人、间接税收4万亿日元,对经济贡献度分别为5.5%、5.2%、6.6%以及5.3%。农林水产省发布数据显示,2016年赴日本观光的外国游客共消费近33318亿日元,食物消费2897亿日元,其中零食占1308亿日元。

目前,安倍政府已把旅游业摆在其增长战略的核心。通过采取放宽签证限制、入境审查便利化、升级旅游基础设施、加大力度建设大型邮轮观光码头等旅游措施,促进日本滨海旅游业纵深发展。滨海旅游业集绿色产业与清洁产业于一身对于提振日本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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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新兴产业

受特朗普“新政”和英国脱欧影响,国际分工变化和国际产业转移日益加速,传统的海洋产业正遭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为了谋求转型升级,日本政府加大了对新兴产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海洋信息、海洋资源能源和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关联产业正逐步成为日本未来海洋产业体系中的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以海洋调查产业为核心的海洋信息开发关联产业,能为其他海洋产业的发展提供基础性信息服务,还能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技术研发、设备进步与产业升级;海洋资源能源开发对日本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其开发的重点领域包括海洋能源、海洋资源和海洋可再生能源,以此实现海洋资源能源的产业化、商业化和规模化;海洋生物资源关联产业属于日本未来海洋经济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领域,其主要开发对象是海底微生物资源,产品的形式除了食品外,还包括海洋生物医药、可再生燃料、海洋生物链利用等高附加值产品,其中,作为海洋生物能源开发的前沿领域,海洋生物链利用对于地球环境问题的解决至关重要。

为保障海底矿产资源开发有序进行,日本政府2009年出台了《海洋能源和矿物资源开发计划》,2011年修订《矿物法》,2012年实施《关于促进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方针》。日本项目产业协会估算出:日本非常规的海底资源富钴结壳达24亿吨,海底热液矿床达7.5亿吨,甲烷水合物达12.6万亿立方米。2013年,东京大学教授加藤泰浩等人在小笠原诸岛南鸟岛附近的海底沉积物中发现稀土等矿产。2018年日本研究机构宣布,在日本南鸟岛海底发现1600万吨稀土矿,并使用高效率的稀土回收技术,使稀土资源开发成为可能。

总之,日本海洋产业历史悠久,基础雄厚。自日本海洋经济战略实施以来,以大型港口为依托,拓宽经济腹地,海洋经济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步上升,海洋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


2日本海洋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


1

注重政府调控、产业规划先行,

海洋政策较为完善

近海资源开发,极易形成自然垄断,而垄断会引致市场失灵和资源配置低效,所以,需要政府干预市场,注重政府调控,同时发挥政府与市场双重作用。日本在沿海人工岛、大众交通等海洋基建方面,实行“官民合作合资”机制,通过多方筹股,减轻政府筹资困境的同时,确立了一种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民间投资于一体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制度,也提高了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就关西空港及其人工岛建造而言,与香港机场相比,工程规模大而投资少,前者耗资120亿美元仅是后者耗资的60%。此外,在自然垄断行业中引入竞争机制改革。铁路建设容易形成自然垄断,在连接日本近海主要产业集聚区的多条铁路中,通常引入两家以上公司运营,以此形成竞争格局,从而有助于效率提升。

为了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日本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产业规划,为日本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指导。1997年,日本政府先后出台了《海洋开发推进计划》与《海洋科技发展计划》,旨在发展面向新世纪的海洋高新技术,成为海洋新兴产业集聚的雏形。2001年,《新世纪日本海洋政策基本框架》出台,海洋科技大国的目标随之产生。2002年,由日本文部科学省负责制定的科学技术综合发展战略,促进了日本海洋技术的纵深开发与国际合作,参与了全球海洋观测网(ARGO)、国际大洋钻探计划(IODP)等项目,促使日本海洋科技的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2007年,《海洋基本法》颁布,为日本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完备的制度保证。2008年,《海洋基本计划草案》发布,作为日本海洋战略的5年基本规划,率先倡议研究海洋领域中人类所面临的挑战,是科学认识海洋、做好海洋基础普查与研究的重要前提。2013年,《海洋基本计划(2013—2017)》出台,把培育海洋经济视为新的经济增长点。2018年5月,日本政府通过了今后5年的《海洋基本计划(2018—2022)》,日本海洋政策可能将重点转向安全防卫。产业规划先行,为日本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还从战略视角把握了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基本走向,极大地促进了海洋新兴产业体系的形成。

海洋相关政策也日臻完善,成为日本海洋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在海洋港湾建设方面,日本《港湾法》规定,由中央政府从政策、数量和规模等方面制定全国港口5年计划。在海洋金融政策方面,为了建立循环海洋经济,日本政府制定了详细的金融政策,在具体支持方式上体现为外部性资金扶持与经济区内资金融通有机融合。在海洋产业方面,日本政府很重视海洋产业的可持续性,相继出台了《立足于长远发展的海洋开发基本构想及推进方案》《第九次港口建设七年计划》等政策性文件,并积极引导银行、银团给涉及可持续发展项目的企业予以信贷支持。在海洋科技政策方面,一是推进研发体制改革,营造竞争氛围、改善科研环境、加强人才流动、实行弹性效率工作制度、培育战略据点以及实施创新性研发体制等,二是加强产学官合作,通过构筑信息流通系统和产学官合作峰会以实现科研成果转让,最后积极推进国际间的学者交流、合作研究和科技合作以推进科技活动国际化。在海洋环境方面,安倍政府十分重视海洋环境安全,提出综合性的海洋环保规划,制定一系列海洋环境的相关法律。随着海洋经济相关政策的完善和实施,日本海洋战略逐步提升,日本海洋经济也实现了新的发展。


2

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

努力推动产业高度化聚集

在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日本以海洋产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以资源整合和技术协同为手段,在保护生态与环境的前提下,极力促进海洋产业高度化聚集。日本国土匮乏,为扩展陆地,海洋开发首先考虑在临近海湾岸线建造人工岛,而非填海造陆,因为后者对环境破坏大,为国内环保主义者所不容。早在2001年3月,日本就提出通过创建重视质量且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社会,取代20世纪的粗放型生产社会的目标,如今,已上升为统领日本经济发展的国家战略。

日本形成了以海洋渔业、海洋造船业、港口运输业以及沿海旅游业等为支撑的海洋产业布局。关东广域、近畿等9个地区海洋新兴产业集群的发展思路为背靠大型港口城市和内陆经济腹地,持续实现“知识集群创成事业”“海洋开发区都市构想”的产业高度化聚集目标。与此同时,日本注重陆海联动效应及海洋产业相关资源保护,海洋资源与陆地已有产业科学合理对接后,才进行大规模的海洋开发、建立近海产业集聚区。陆海相得益彰,陆地是海洋经济的腹地,海洋则是陆地经济的进一步拓展。所以,日本海洋产业聚集化的速度和海洋产业高级化的程度均较高。以东京湾区、川崎、名古屋、横滨等临港重工业的发展为基础,海洋新兴产业特色区域逐渐形成。


3

培养涉海专门人才,

增强国民海洋意识

日本海洋专业教育,最早始于明治维新。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日本海洋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海员、造船技师等应用型人才,以此满足水产业和航运业发展的需要,为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近年来,高等院校已成为日本落实海洋专业教育的主体,教学内容以工学、自然科学为中心,主要聚焦于海洋科学、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社会等学科领域,代表院校有东京海洋大学海洋科学部和东京大学海洋研究所、北海道大学水产学部和东海大学海洋学部以及神户大学海事科学部等。除了重视传统的海洋专业教育外,跨学科的海洋教育也深受各高等院校青睐。以东京大学2007年成立“海洋联盟”为例,该联盟以人与海洋和谐友好的关系为目标,将既有的海事人才有机整合在一起,试图打破部门壁垒和学科界限,以实现海洋教育与研究的有效融合,已成为日本当下最大的综合性海洋智库。为了培养拥有尖端海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联盟开设了“海洋跨学科教育课程”包括海洋科学、海洋生物学、海洋工学、海洋政策、国际海洋法和海洋实习等。

为增进国民海洋意识,2007年《海洋基本法》第28条明确规定,要在学校和社会推进有关海洋的教育,体现了从国家层面上重新认识海洋教育的重要性。2014年8月,日本文部科学省决定重新制定要领,并在小学教育中充实海洋教育的内容,以加强小学生对领海和海洋资源的认知,同时培养学生亲近、了解、爱护和利用海洋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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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促进海洋技术深层次发展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强化国际合作与交流,已成为日本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举措。借世界诸国海洋研究与创新之机,促使世界先进技术与经验进入日本,推动日本海洋经济主体谋划变革,市场经济活力进一步释放,对海洋经济的发展需求日渐增加。而海洋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市场活力与海洋科技双重发展。目前,有全球海洋经济与技术发展“风向标”美誉的“国际科技信息网”(日、美、德共同组建)以及有未来世界大洋生命模型之称且轰动全球的“海神”(日本、加拿大共同研制),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日本参与国际合作所取得的海洋技术成就。当然,日本也积极加强国际间学术交流,推进国际间合作研究,日本学术振兴会始终致力于资助科研、培养研究人员和促进国际学术交流,以此促进学术事业发展。而“海洋研究开发机构”(JAMSTEC)是日本从事海洋科创综合研究的最知名机构,科学考察船和潜水器是日本海洋科创开发的重要利器。JAMSTEC已拥有7艘科学考察船,从事海洋综合性技术研究。

目前,以美、英、日为首的主要海洋强国以高质、高值产品占据海洋产业链高端,并通过掌控核心材料、关键部件与技术垄断国际市场。深远海已成为欧美日等国家开发海洋的联合强势投入点,深海勘测技术装备开发层面已形成全球价值链,从而推动了海洋技术深层次发展。


3海洋经济领域的中日竞争与合作

日本海洋经济发展,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些有益经验。另一方面,随着日本海洋经济战略的调整,中国海洋经济发展必然会受到一定的竞争性影响。为此,中国既要积极应对不利影响进行竞争,同时也要与日本在相关方面展开合作。


1

积极应对在海洋经济领域中来自日本的竞争

1.加快制定和实施国家海洋战略,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纵观国际海洋史和世界海洋发展新动态,海洋战略事关国运兴衰。“海洋强国”战略的提出,对我国发展海洋经济、维护国家权益具有重要的战略高度和现实意义。十九大进一步强调了陆海统筹以及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表示,2017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达7.8万亿元,到2020年,预期达10万亿元,将带动3800万人的涉海就业。

到21世纪中叶,我国海洋经济增加值将占我国GDP的1/4,海防现代化水平将步入世界海洋军事强国之列。中国拥有1.8万多公里海岸线、1.4万公里岛岸线、2万多种海洋生物、240亿吨海洋石油、16万亿立方米天然气资源量、30亿吨滨海砂矿资源储量、6.3亿千瓦海洋可再生能源蕴藏量、400多公里自然深水岸线、60多处深水港址、3.8万平方公里滩涂面积。我国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潜力巨大,具体可分为起步(2006—2020年)、全面发展(2021—2035年)与海洋事业全面腾飞(2036—2050年)三大阶段,各阶段海洋经济增加值要分别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18%和25%。制定和实施国家海洋战略,有助于与日本海洋战略在经济领域形成有效竞争,以此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2.寻求中美对日共识,共同防范日本战略图谋

中日关系复杂多变,历史问题等因素多重作用,塑造亚太地区海上安全秩序依旧困难重重。近年来,美国对日本军事力量的重建与发展确实提供了支持与协助,旨在借助武装日本来维护美国在亚太地区的霸权利益。但美国绝不希望日本突破其战略利益框架,更不希望日本拥有强大的海上军事实力。所以就美国近期发布的《美日防卫合作指南》,中国在保持高度警惕的同时,宜充分发扬“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融合理念,多管齐下,达成与美国的共识,构筑对日战略防范体系,拓展我国海洋战略发展空间,缓解日本对中国海洋经济施加的战略压力,从而有效解决海洋经济争端。

3.拓展伙伴关系,在东盟、印太加深

影响抢占海洋资源,赢得海洋竞争先机,已成为全球发展趋势。在此背景下,中日海洋经济对抗风险愈演愈烈。近年来,东南亚国家经济遭遇瓶颈,日本为制衡中国,在东盟战略动作频频发生。除海上防务合作、武器输出等传统手段外,日本通过实施金元外交,在东南亚大量投资建设港口等基建设施,布局和打造“东盟海洋经济走廊”,意在控制海上交通要冲,排挤中国。

随着“亚太战略”受挫,印度洋地缘政治作用显现,为确保日本海洋经济利益,安倍政府调整地缘战略的范围和重心,提出“自由与开放的印太战略”,以日、美、澳、印四国联手的形式,对抗中国新时期外向战略带来的全面冲击,不可避免地对中国新时期战略目标、“一带一路”西线倡议、尤其以海洋为中心的海洋安全交通要道等方面带来多重竞争和干扰。为此,拓展伙伴关系,在东盟、印太加深影响不失为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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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日本在海洋经济领域的合作

中日两国在海洋经济领域也不完全是竞争,也可以有合作。2018年5月13日,中国领导人访日,中日关系重回正常轨道,为中日海洋经济合作提供了政治保障。按照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精神,海洋经济、海上防务、海上执法、安全及政治与法律等方面均具有较大的合作空间。

1.海洋渔业:加强划界争议海域渔业资源的管理与合作

中日都是海洋渔业大国,拥有相似的资源基础和作业机构。在1955年中日民间渔业协定精神的指导下,本着相互理解、密切合作和共同协商的海洋渔业资源开发原则,目前,中日海洋渔业作业秩序、执法活动及渔船管理等方面均比较稳定,基本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生物和经济效益最大化。但由于海域争议长期未解决,渔业纠纷和渔业执法频频发生。为此,中国与日本签署双边渔业协定,建立了稳定的协调管理机制,确定协定水域捕捞配额和作业船数、入渔条件及各项管理规定。2016年11月14日,中日渔业联合委员会就《中日渔业协定》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会谈纪要与相关附件。在2017年6月举行的中日第七轮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会议上,双方一致同意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并同意继续加强渔业方面的合作。

在中日渔业联合委员会等现有机构的框架下,成立中日两国渔业共同管理委员会、加强划界争议海域渔业资源的管理与合作、制定和落实渔业管理与合作的基本途径已成为中日海洋经济在渔业合作方面的共识。

2.海洋治理:强化海洋环境和海洋生态合作

中日都是世界上原油进口大国。2017年中国原油进口量约4亿吨,2015年日本进口原油1.68亿吨,其中80%以上都是由大型邮轮运输进口,不少渔船在海上作业,通航环境复杂多样,船舶溢油风险加大,海洋环境污染和海洋生态破坏风险系数随之增加。

为此,保护海洋环境是中国与周边各国的共同责任。2013年中国国家海洋局与中日韩三国秘书处把海洋合作列为重点合作领域,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观测与检测、海岸带管理、海洋科学研究等多个领域成为合作重点。2016年6月22日,中日学者就海洋管理、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框架目标等议题交换意见,并就一些问题达成共识。2017年3月5日,中日海洋垃圾合作专家对话圆满结束,海洋环境和海洋生态合作成为两国海洋合作治理的优先领域。

3.海上搜救:履行国际救助义务,建立数据共享平台

中日是《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的缔约国,2008年10月11日签署了《中日双边海上搜救合作框架协议》。多次协同主办或参与海上搜救演习,在救助遇险船只及人员方面多次合作成功,如2008年和2009年中日海上搜救联合通信演习,2014年3月在巴拿马籍和韩国籍轮船相撞事件中联合搜救。2017年2月,中、日、韩、俄就海上搜救技术、海上搜救行动终止标准及海上搜救合作操作级别等主题成功召开会议。然而,中日海上应急搜救合作仍无法满足东海海域实际需要,中日海上搜救、海上溢油应急合作才刚起步,与东亚海运密集繁忙程度形成较大反差。

此外,中日海上搜救合作尚未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中日海上搜救协定》还未签署,争议海域搜救操作层面缺乏共识,因此,中日海上搜救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通讯联合反应机制、提高中日海上搜救合作层次及签署《中日海上搜救协定》等合作还有一定的操作空间。

4.倡议对接:纳入“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框架

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在全球政治经济大背景下中国连接世界的新型经贸之路,有利于中国与周边国家良性互动,获得共同利益。与日本加强海洋合作,挖掘海洋合作空间,将其纳入“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框架,有利于实现双赢。在海洋政策、海洋资源管理及海洋安保与外交等涉海问题上进行协调,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在东海和南海问题上,当务之急是防止危机和意外升级,加强政治互信,建立有效的危机管控机制。通过与日本港区对接、口岸互通、信息共享和货运代理等形式,加强中日两国在海洋渔业、海洋造船业、滨海旅游业以及海洋新兴产业等方面合作,实现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目标。

当前,中日海洋经济关系回暖,“一带一路”扮演了重要角色。日本学者认为“一带一路”建设成效显著,中日合作潜力巨大,呼吁日本政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瑞穗银行常务执行董事安原贵彦表示,瑞穗银行愿意成为日企和中企联结的桥梁,基建、老龄化、医疗和环境等领域存在合作商机。此外,中日两国优势存在结构性互补,中国在经济技术和战略外交方面拥有比较优势,日本在技术、资金及经营经验方面拥有比较优势。在“一带一路”框架内,第三方市场投资、产能和财政金融等方面合作前景广阔,经贸投资潜力较大、互补性强,成为新的合作增长点。围绕“一带一路”开展合作,将为中日海洋经济关系持续向好注入新活力。



文章来源:节选自《日本海洋经济发展以及与中国的竞争合作》,原刊于《现代日本经济》2018年06期;

作者:吴崇伯,厦门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和南洋研究院教授,博导,副院长;姚云贵,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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