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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坛世家诞生的顽童,他是新生的福楼拜在世的乔伊斯

深焦艺文志 深焦艺文志 2023-08-08


世纪末英伦叛逆的旗手,向往托尔斯泰的幸福

——马丁·艾米斯及其《经历》


“要是你没有名气,但其它什么都不会变,你还想要名气吗?”

“我不想要了。因为名气让人头脑发昏。”


编辑:暗蓝

杂学家,译者,书评人


在《经历》这部回忆录一开篇,马丁·艾米斯写下了和自己儿子关于“名气”的讨论。自然,马丁·艾米斯是有名气的,当他在5月19日因食道癌去世时,BBC的标题是“Celebrated British novelist dies aged 73”,套用他对布克奖——“著名的布克奖”——的说法,毒舌如他大概会这样评价这个标题:“人们大概会以为死掉的是一个叫‘著名·英国·小说家’的家伙吧。”


马丁·艾米斯的名气一定程度上来自他的父亲,《幸运的吉姆》的作者金斯利·艾米斯爵士,而他并不避讳这一点。在谈到他的第一部作品《雷切尔文件》的出版过程时,马丁·艾米斯坦言,“必须声明一下,我的经纪人帕特·卡瓦纳和出版人汤姆·麻什勒也管我的父亲,我早年就认识他俩了。没错,所以说整件事心照不宣地靠点关系。任何一家伦敦的出版社都会出于庸俗的好奇心出版我的处女作。”(《经历》,后文未标注出处之引用均引自本书。)


(顺便提一下,这位帕特·卡瓦纳还是另一位大作家,与马丁·艾米斯并称“英国当代文坛三巨头”的朱利安·巴恩斯——另一位是伊恩·麦克尤恩——的妻子,后来马丁中止与帕特的合作,转投以高价挖人著称、被称为“豺狼”的经纪人安德鲁·怀利旗下,朱利安随即宣布与其绝交——考虑到马丁的代表作之一《金钱》正是讽刺这一“虚拟之神”对后现代世界的异化,此事的讽刺性显而易见。)


马丁·艾米斯


承袭父辈之荫,但并不意味着马丁能够充分享受贵族的特权——在“历史悠久”的大不列颠,艾米斯家显然根基尚浅。1967年,当马丁为跻身牛津前往苏塞克斯补习学校就读时,“私校教育让我接触到平时接触不到的富家子弟……在一本姓氏词典里查找艾米斯这个姓时,我看到如下解释:‘下层出身,特别是奴隶阶层’”。


当然,到马丁这一代,艾米斯家早已不再是“下层出身”,但老艾米斯的奋斗也尚未让他们家充分跻身上流社会。此时距离《幸运的吉姆》的作者有幸封爵还有二十多年——“小说家得到封爵的时间都比较晚,还往往是因为文学以外的理由,而戏剧家则不然。考虑到文学史上真正伟大的戏剧家除了莎士比亚恐怕就只有那个面色阴沉的北欧人,这一点并不公平;而且莎士比亚是个戏剧家这本身也是个笑话”,马丁如是说——因而六十年代为跻身牛津焦头烂额的马丁·艾米斯,其实是典型的“中产阶级的孩子”:“当富裕的中产阶级父母把娇生惯养的孩子先是送进私立中学,然后送进名牌大学时,实际把教育下一代的责任委托给了自己的敌人一一文化贵族和左派。他们全以’高级文化’的神职人员自居,占据文化—教育机构,控制着文化领导权。”(程巍,《中产阶级的孩子们》)


爱因斯坦的怪兽


这批孩子注定将在未来掀起争夺“文化领导权”的革命。然而与欧陆和美国由桑塔格等人领衔的“激进革命”不同,英国的这场革命仍符合他们历史悠久的“光荣传统”——相对温和,至少在马丁身上是如此。“在任何场合,在所有银器、仆佣、值得鉴赏的细节中,拉金和我都满足于划出一块中低阶层的飞地。面对所有这些,我们感觉到同仇敌忾。我们吃着喝着,效果非常可观。”此处的“拉金”正是当时业已成名怀疑主义大诗人菲利普·拉金。叛逆限于“飞地”,“吃喝”已是革命。


也许正是因为怀疑与叛逆本就是传统本身,而真正的怀疑或叛逆之人又往往“外冷内热”,因而对于文坛前辈,马丁其实并没有什么可做(“当我说某个人像一位诗人,我说的是像罗伯特·格雷夫斯。……格雷夫斯一次次地跑回屋子,给我们拿来新鲜出炉的面包、贴了标签的腌菜和家制的果酱。”)——他对自己的父亲更是如此。二人的戏谑风格几乎一脉相承,马丁作品里时常出现的“狂暴父亲”更像是一种为迎合读者而炮制的父权装置,因而马丁似乎从未试图“弑父”,他的叛逆仅仅是在父亲的才华渐失之时感到焦虑,试图寻找新的榜样:“我现在觉察到,1985 年去芝加哥时,我内心作为儿子的焦虑发生了转移。我没有在探找一位新的父亲,但对现任的那位极其担心。……我担心他可能已经完结了。”而他为自己找到的是索尔·贝娄。对贝娄思考方式的效仿,成为马丁在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抵达自己创作高峰期的重要路径。“在不同的阶段,你以为你以前对现实了解了一半,突然间那辛辛苦苦得来的知识变得全然没有用处。”“同《赫索格》中的赫索格、《雨王汉德森》中的汉德森、《洪堡的礼物》中的洪堡,你会有一段对话(你们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皱眉、点头、隐忍、阐发、反对、退让一然后是微笑,起先是强而为之的微笑,继而是心悦诚服的微笑。”


金斯利·艾米斯是“愤怒的一代”的领军人物,他的愤怒可追溯至作为现代文学源头之一的《项狄传》;而马丁·艾米斯同样是愤怒的,他的愤怒指向“后现代”——一切现实与知识都变得不再可靠,一切对话都失掉了共同基础。他最重要的作品或许是曾入围“著名的布克奖”提名,但也让他一度麻烦缠身的《时间箭》,在这部堪称“颠覆一切”的作品中,表面上倒流的是时间,但时间倒流就意味着一切秩序的颠倒:医生的工作不再是治病,而是给健康人开处方,令其得病;园丁的工作是把枯枝插进土壤,等待收获种子——如此种种。而马丁的野心显然不在于写一个“本杰明·巴顿”式的异色小品,小说中的医生随着时间的倒流从21世纪回到了20世纪,回到了“第三帝国”——而集中营的工作不再是抹除人,而是制造人;医生要收集各种残渣碎片,然后在实验室里把犹太人创造出来,让他们活跃于社会之上。

 

毫无疑问,这部作品一经出版,马丁便遭了“反犹主义”的指责。想要为他辩护也不难:小说里创造的狂热,与历史上毁灭的狂热同源。无论时间是“正序”还是“倒序”,“罪行的本质”——小说的副标题——并无改变,那就是人类从不知晓也不思考自己行为的本质,于是更谈不上为其负责。被判便是有罪,脱逃则为清白——也许他们欣然如此,这怎能叫人不愤怒?


流浪艺人》海报


正是如此的愤怒,让马丁的叛逆与冒犯来得格外极端——他在同一时期另外两部重要作品《金钱》与《伦敦场地》同样如此,前者写制作人塞尔夫(Self)相信用钱可以买到一切,创作的目的只是为了钱,最终因为作品不再有市场,“换不来钱”无奈自杀;后者写千禧年前“一个男女之间老掉牙的故事”——狗血与人血四溅,信仰与存在全失。正是这些作品确立了他在世纪末的英国文坛“叛逆旗手”的地位——人们爱他或是恨他,皆因他的不加节制、无法无天。


《时间箭》海报


然而文学上的激进又似乎是一种无奈之举,他并没有什么办法在现实层面推动某种变革。“我的书是游戏文章,我追求欢笑”,这是很多研究者在讨论其作品时会引用的一句“夫子自道”。现实于他是一块芳草鲜美之地,他享受这一切,他对留在自己身边的人并无恨意,然而刻意保持眼明心亮的他不可能看不到“有绿草的地方就必然会有毒蛇。”他无忧无虑的年少时光,在表姐露西失踪那一天戛然而止,直到二十年后,她的尸骨才重见天日。凶手是英国历史上杀人最多的杀人犯弗里德里克·韦斯特——一个无端的恶魔,一桩无端的暴行,就这样夺走了看似牢不可破的幸福。


露西的尸骨被发现是在1995年,父亲金斯利去世也是在这一年,正是在这样一个多事之秋,马丁决定整理自己的记忆,开始写作这本《经历》。《经历》的最后一部分是父亲的死,马丁很难像罗斯在《遗产》中那般细腻深情,但他同样在向父亲学习关于死亡的知识,“父亲背转身去,侧躺着。他在给我示范,该怎么做的。你背转身去,侧躺,完成死亡这件事”,但在1995年,四十有余的他仍渴望叛逆,仍在怨恨这门功课:


在凤凰病房时,我恼恨他转过身去,我恼恨他转身离去。现在,他们转身离去都令我恼恨。无论是谁都一样,哪怕是一只动物:路边躺着的阿尔萨斯狗,那只搁浅在热带海滩上的海象。女儿在她的生命中第一次沿着自身的轴心转圈,对我转过身去。他们转过身去都令我恼恨。


在一次采访中,马丁一如既往地玩世不恭,表示“小说家惩恶扬善的观念,再也撑不住了……我写肮脏下流的事情,只是为了好玩。”然而接下来他却话锋一转,说“只有一位作家,曾经令人信服地写过幸福,他就是托尔斯泰。似乎除他之外,再无人能把幸福写得跃然纸上。”而托尔斯泰的幸福,无非是“大体相似的幸福”,是《复活》“只要执行那些戒律,人间就会建立起天堂,人们就会得到他们所能得到的最大幸福”。是永远张开双臂,不必因头脑发昏或满心恐惧而背对世界的幸福。


编辑: Bet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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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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