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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企业需关注美国新出台的“企业受益所有权人”信息申报要求

王音 法嘉LAWPLUS
2024-09-05



作者介绍



王 音


王音律师从事中美两地法律工作逾25年,先后在国际律师行、跨国公司及中国头部创新企业工作,经验丰富。她目前在波士顿担任一家医药科技公司的总法律顾问,支持中美两地的药物研发业务。2023年,王音被钱伯斯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总法律顾问”。王音毕业于复旦及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参加过哈佛访问学者项目。她是美国纽约州和马萨诸塞州律师,并持有中国律师资格。




2024年1月1日起,在美国注册的企业需要遵守一项新的法律:《企业透明法案》(Corporate Transparency Act, CTA)。在美企业需向美国政府报告企业的“受益所有权人”信息(Beneficial Ownership Information, BOI)。BOI申报由美国联邦机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负责监管。FinCEN成立于1990年,隶属于美国财政部,主要职能是负责收集和分析金融情报信息,打击洗钱等金融犯罪。


据美国有关机构统计,除若干被豁免申报义务的企业外,全美大约90%的企业都需要进行BOI申报。不按时申报的,企业和有关个人将面临民事乃至刑事处罚。


哪些公司需要进行BOI申报?


在美国注册成立的股份公司(corporation)、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LLC)和其它实体(entities),普遍被要求报告BOI信息,除非是CTA 列明的23类豁免申报的实体。豁免实体主要是上市公司、大型企业和非营利组织。予以豁免大抵是因为这些实体已经基于其他法律披露了受益所有权人信息,无需重复。


除在美注册的实体外,在美国以外成立、但在美国境内开展运营的公司或其它实体,也被要求进行BOI申报。


BOI申报指向的“受益所有权人”(beneficial owners)包括哪些人?


BOI申报要求披露申报企业的 “受益所有权人”,指向的是自然人,不包括企业的法人股东。


“受益所有权人”的定义:个人直接或间接地(a)对申报企业行使实质性控制,或(b)拥有或控制申报企业至少25%的所有权利益。


关于(a)项下“实质性控制”的概念,BOI申报显示出从宽解释的取向,将四种类型认定为对企业实现了“实质性控制”:一、企业的高管,包括总裁、首席财务官、总法律顾问、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等;二、有权任命或罢免企业高管或多数董事的个人;三、企业的重要决策人,包括业务、财务和公司治理方面的决策;四、以其他方式对企业实现实质性控制的人。


关于(b)项下“所有权利益”,包括股权、投票权等。


BOI申报需提交的信息内容


BOI申报的内容和流程并不复杂,可以在FinCEN网站上提交信息,不产生费用。企业员工及外部机构如律师,都可以代表公司提交BOI申报。


BOI申报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企业、受益所有权人两部分的信息。


申报企业的基本信息:企业名称、主要营业地址、注册州、税务登记号等。


受益所有权人的信息:个人姓名、出生日期、住址、ID号码(如护照或美国驾照)等。


此外,2024年1月1日之后注册成立的企业,在BOI申报中还需要提交企业的注册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果企业是律师或会计师代理注册的,那么该律师或者会计师构成注册申请人在BOI申报信息中需体现。


申报期限


基于申报企业的注册成立日,BOI申报的规定限期有所区别:


公司成立日

BOI申报限期

2024.1.1前成立

2025.1.1前

2024.1.1-2025.1.1之间成立

成立后90天内

2025.1.1后成立

成立后30天内


初次申报后的后续更新义务


BOI初次申报后,当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企业有义务及时提交更新BOI报告。申报内容变化包括企业名称改变、受益所有人的变化(例如首席执行官更换)、拥有25%所有权权益的个人股东变化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BOI申报事项发生变化但企业没有及时做报告更新,企业和相关个人同样有可能面临处罚。


BOI资料的共享


基于国家安全、情报和执法目的,BOI资料可以提供给联邦和州政府部门。此外,经申请和批准后,外国政府和金融机构也可以调取BOI资料。


结语

BOI申报是美国在已有的打击金融犯罪的框架下新增的措施。BOI申报以披露企业的受益所有权人为切入点,意在揭开空壳公司等洗钱工具的伪装,将企业的实际权益结构暴露在阳光之下。


对已经出海、在美国设立企业的中国公司而言,BOI申报增加了企业新的合规义务。这项合规要求的履行难度并不高,但是中国公司和管理层们需了解这项新要求,及时履行申报义务和后续更新,避免因忽视、延误而造成违规乃至触发法律责任。


本文转载自律商观点

作者: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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