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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315!2021年险企投诉最全排名榜:从总公司到分支机构,再看监管点名的那些典型案例!

13精 13个精算师 2023-11-07

“保险315”


①先看看2021年

险企投诉的汇总数据

从总公司到分支机构


②再看看监管点名的

侵害消费权益的典型案例


不要轻信“代理退保”“首月0元”

背后可能都有坑...


1

2021年最全险企投诉数据

总公司和各地分支机构“全汇总”


1. 监管开通投诉转办服务,银保监会定期通报!

今日,是全国315消费者权益日,“13精”也借此机会,跟大家聊聊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那些事儿!


一直以来,监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格外重视,更是在近年下发多项文件,明确险企的六大职责,并要求建立消保考核制度,与绩效、问责、晋升等挂钩

更重要的是,监管机构还开通消费投诉转办服务渠道,方便投诉人反映与险企间的消费纠纷。


详见《银保监会连发三文:投诉+举报+信访,全方位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日,银保监会召开“银行业保险业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透露,去年全系统共接听消费者来电249万通,处理消费者投诉51万件,指导各地纠纷调解机构成功化解纠纷11.47万件。


同时,银保监会对于接收并转送险企的投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披露。


2. 险企总公司:2021年投诉情况汇总!

2021年四个季度的险企投诉情况,银保监会已经披露完毕,“13精”还做了汇总表如上图所示,详见《保险公司投诉情况》。


不过,这只是从总公司层面去看一家险企的投诉情况,而保险业的很多业务都是属地化管理的,大多销售和服务也是在当地完成。


所以,具体到36个省市地区,各家险企的服务情况如何,可能更值得当地的消费者关注。


2

险企分支机构投诉“全汇总”

仍有多地监管局未披露


1. 各地险企的投诉情况汇总!

截至目前,仅有部分地方监管局披露了全年或者下半年、4个季度的投诉情况,详见上图。


从上图可以看到,险企总公公司层面汇总的投诉数据,和各地区间的差异还是比较大的。


可能很多人想要看各地汇总的数据,后续我们会在“13精”小程序中更新,敬请期待。


2. 各地披露规则不统一,近20个监管局尚未披露投诉数据!

另外,有10个地方监管局,披露时间较银保监会滞后,尚未完整披露全年的投诉情况。


而且,从监管披露的口径和频次看,大多不统一,还有的仅披露投诉排名前十的公司。


此外,还有20个地方监管局,至今尚未披露过2021年险企的投诉情况。

但是,按照《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要求,监管机构是要定期将转送险企的投诉数据,对外披露并进行通报的。


3

擦亮眼睛看仔细

消费者要警惕这些问题

“首月0元”“领取保障”等并不实惠


1. 监管通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

此外,针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问题,银保监会还会点名通报。


比如,此前农银人寿的借款人意外险,不仅是高于备案费率上限收取保费,还短险长做,甚至不退还预收保费,被监管点名通报。


详见《农银人寿“四宗罪”:超费率上限收保费近5千万,涉及消费者约13万》。

再有,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大家可能经常看到“首月0元”“首月1元”等宣传,这些都属于片面宣传,实则是保费交纳前轻后重、层层递增等“套路保”行为。


因此,监管还点名通报过安心财险、轻松保经纪、津投经纪、保多多经纪等多家公司。


去年,还顶格处罚了水滴和微医两家保险经纪公司,详见《银保监会连开两张罚单:顶格处罚“首月0元”等套路营销》。


2. 识别所谓的“首月0元”、“领取保障”、“代理退保”等,背后的陷阱!

所以,消费者还是要擦亮眼睛看清楚,识别清一些围绕保险相关的不可轻信的虚假宣传,或者欺骗等问题。


“13精”汇总了近年来监管重点提及的风险,如下图所示,大家一定要好好收藏,在平日里避免因为这些问题“上当受骗”。

①不能只看“首月0元”,要做到不被“免费”迷惑!


如前文所说,在保险营销中,所谓的“首月0元”“首月1元”“免费领取”等,大多都属于片面宣传,给人“零首付”的优惠错觉,实际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


对于消费者而言,实际上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


②看清平台是否暗藏“套路”,诱导勾选“领取保障”“自动续费”等!


在P2P爆火的那几年,不少平台强制搭售保险,实则是变相收取“砍头息”;还有很多机票等预定平台,也默认勾选购买保险。


详见《点名8家寿险公司,换个方式接着在现金贷平台搭售保险》。


近年来,互联网平台的强制搭售问题虽在监管的严控之下有所减少,但是,又出现了新的花样。


比如,诱导勾选“领取保障”“自动续费”等选项。


这些大多都是首月免费,次月就自动扣款收取保费,等消费者发现的时候,再去找如何取消连续续费等功能,才发现很难操作,以致投诉频繁。


③不要轻信“代理退保”!


关于代理退保的问题,近年来也是保险圈不断关注的一点,甚至有形成产业的趋势,俗称“代理退保黑产”。


这些不法分子,往往以保险产品收益低等为由,诱骗消费者委托他们退保,再去购买所谓“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实际上,他们有的是利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更有甚者,还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暗藏集资诈骗风险。


为打击“退保黑产”,行业也与公安经侦部门通力合作,2021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就曾公布一条“退保黑产”落网的消息。


该案属于保险“内鬼”精心策划,涉案金额近千万元,64名被告人被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④警惕所谓的“以房养老”!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不断加剧,不少不法分子又盯上了老年群体。


有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再把借来的钱拿去买其所推荐的理财产品。


这种“抵押-借贷-理财”方式操作流程多、参与主体乱、投资风险高,本就不符合绝大多数老年人的风险承受能力。


而且,真正的“以房养老”产品,实际是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即,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⑤购买人身险产品,要如实进行“健康告知”!


消费者对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也激发了购买重疾险、医疗险的意愿。


但是,有的消费者由于年龄和自身健康状况问题,不能正常购买保险产品。于是,容易听信他人的建议,进行瞒报。


但是, 如实告知是保险消费者的法定义务!《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会影响保险合同效力,险企有权解除合同。


再有,就是不能轻信那些网点小黑板上的“保险收益4.5%”等宣传,看过上面这些例子,大家应该意识到,片面的宣传等都不可信。


3. 消费者要擦亮眼睛!

所以,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免费”诱惑,也不要盲目被“高收益”吸引,一切还是要以保险合同为主。


毕竟,引用郭主席在第十届陆家嘴金融论坛上,曾经说过的一句话“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当然,本文所说的这些问题,也很难涵盖围绕保险的所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比如,就在上周,上海市消保委还发文,表示有不少消费者反应“承保的车险企业送卡承诺不兑现,增值服务名不副实。”


不过,行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是在不断加强的,相信借助未来科技监管和行业从业人员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消费者保险知识的不断普及,一定可以让这些问题越来越少,让保险业进入健康稳定发展的新阶段。


注:亿元保费投诉率单位为“件/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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