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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通报两宗漏报“大棚房”问题,17人被问责!

天眼新闻 2021-10-17


根据2021年1月7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关于督促整治有关“大棚房”问题的函》(自然督察武函〔2021〕1号)反馈意见,我省黄平县、汇川区各存在1宗漏报“大棚房”问题。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各地继续加强监管,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按省人民政府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对这2宗漏报“大棚房”问题进行公开通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黄平县飞虎庄园项目“大棚房”问题。2018年1月,黄平县和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开发建设“黄平县红梅乡村印象农业观光园”项目(飞虎庄园),违法违规建设接待中心1栋、民宿6栋、餐厅4栋,户外儿童游乐场、游泳池、卫生间、硬化平地和道路等,违法占用耕地38.81亩(含永久基本农田约35亩)。截至2020年10月30日,该项目所有违法建筑、构筑物已全部拆除,涉及土地已于2020年11月6日前全部复垦验收。同时黄平县问责了13名相关责任人。


二、汇川区狼训拓展训练营项目“大棚房”问题。2017年2月,贵州狼训拓展服务有限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原已倒闭废弃的食用菌厂棚(约3.5亩)基础上,擅自修建狼训拓展训练营;2018年12月,狼训拓展训练营继续扩建,扩建部分违法占用耕地。违法占地总面积9.65亩,其中耕地面积6.29亩(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截至2020年10月28日,该项目所有违法建筑、构筑物已全部拆除,涉及土地已全部复垦验收。同时汇川区相关部门党组、当地乡镇党委分别向汇川区区委作书面检查;汇川区纪委问责了4名相关责任人。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编辑:喻辉 胡蓉

统筹:王迟

编审: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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