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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发布!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

天眼新闻 2022-06-30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

(2022年1月11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紧扣省委关于“十四五”发展“一二三四”的总体思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助力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按照这个总体要求,提出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全面总结、系统阐释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工作,深刻回答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高远的战略思维、深邃的政治考量、强烈的使命担当,丰富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内涵、理论内涵、实践内涵,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吃透精髓要义,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地方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立足贵州实际,体现贵州特色,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着力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要坚持立改废并举,不断完善我省法规规范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要落实建设法治贵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关规划、方案,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统筹立法资源,科学合理安排法规案审议工作


结合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专项立法工作计划,与省委有关的工作要点、计划相衔接,对2022年法规案审议工作作如下安排:


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制定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加快新兴领域立法,修改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围绕社会关注开展小切口立法,制定贵州省老年教育条例。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修改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制定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制定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贵州省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条例、贵州省保障科学技术协会活动条例。围绕推进法治贵州建设,制定贵州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修改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条例,制定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一)继续审议的法规(8件)


1.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草案)


2.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


3.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


4.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草案)


5.贵州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


6.贵州省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条例(草案)


7.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


8.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


(二)初次审议的法规(11件)


1.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主任会议提案,3月审议)


2.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主任会议提案,5月审议)


3.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改)(政府提案,5月审议)


4.贵州省保障科学技术协会活动条例(修改)(教科文卫委提案,5月审议)


5.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修改)(选任联委提案,5月审议)


6.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条例(修改)(选任联委提案,5月审议)


7.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修改)(政府提案,7月审议)


8.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修改)(政府提案,7月审议)


9.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修改)(政府提案,7月审议)


10.贵州省老年教育条例(社会委提案,7月审议)


11.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政府提案,7月审议)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要求制定、修改、废止相关法规,及时安排审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需要开展法规清理的,适时安排审议;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报请批准的法规,适时安排审议。


(三)立法调研项目(13件)


1.贵州省乌江流域保护条例


2.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3.贵州省三线建设工业遗产保护条例


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改)


5.贵州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条例


6.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改)


7.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改)


8.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修改)


9.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


10.贵州省传染病防治条例


11.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


12.贵州省社会救助条例


13.贵州省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条例


以上立法调研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安排审议。


三、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以良法善治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立法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重大立法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需要由省委研究的重大立法事项,以及立法中涉及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问题的,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立法计划、重要立法项目按照要求提交省委常委会审议。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工作。


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增强立法计划的系统性、前瞻性,在选题立项、起草调研和审议通过中发挥统筹安排、严格把关、协调推动等作用。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重要立法项目根据需要成立立法工作专班,完善协调机制,解决立法难点问题。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防止和纠正部门利益偏向。做好法规审议风险评估工作,对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立法听证、第三方评估工作。


全面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做好法规草案征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等工作,保障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体作用发挥,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反馈机制。加强和改进立法过程的调查研究,充分发挥立法专家库作用,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辅助立法。加强和改进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开展好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工作,扩大各方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进一步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完善法规清理工作机制,及时跟进国家立法进程,在上位法出台后,根据安排及时开展相关法规的清理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加强对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加强工作指导。办好立法培训班,提升地方立法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编制2022年度审查批准法规工作计划,加强统筹协调。提前介入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法规起草、调研、论证,加大指导力度,增强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


四、加强备案审查监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制定《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强化对市(州)、县人大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指导,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审查发现问题的研究论证、沟通协调,加大对处理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力度,保证实现“有错必纠”。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


五、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对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支撑保障


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不断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做到在复杂形势面前不迷航、在艰巨斗争面前不退缩。深入学习贯彻将要召开的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在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中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加强立法工作研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制度自信,发挥制度优势。加强立法对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的研究,为开展乡村振兴立法提供支撑。对地方立法工作机制中相关问题研究,探索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方法。推动与省内高校、研究机构、智库的联系交流和良性互动,加强研究成果开放共享和转化运用。


加强立法宣传工作。完善新闻发言人机制,及时对外发声,回应社会热点,加强舆论引导。加强立法工作全过程宣传,讲好人大故事、立法故事。创新立法宣传的内容和形式,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展立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做好重要法规的阐释工作。把立法工作同普法工作有机结合,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全民守法。


加强新时代立法队伍建设。落实党中央、省委有关法治人才培养的决策部署,完善符合人大立法人才成长规律和特点的培养机制,不断提高做好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本领。推进立法与执法、司法队伍以及法学研究队伍之间的交流、学习,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打造全方位的法治人才培养平台。牢牢把握立法队伍鲜明政治属性,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


(来源:贵州人大网)

编辑:喻辉 胡蓉
统筹:王迟
编审: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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