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长江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长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92号)的有关规定,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20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
二、清理范围
  1. 超过最长学籍年限者。
  2. 超过正常学制未达最长学籍年限者。
  3. 其他原因未正常毕业者。
三、工作流程
  1. 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籍状态待审核名单核对研究生学籍信息,确认学籍状态。
  2. 针对超过最长学制年限和超过基本学制未达最长学籍年限者,培养单位应给出明确处理意见,如申请保留学籍,延期毕业、个人申请退学、勒令退学等。
  3. 保留学籍和延期毕业者须先缴清学费,再提交申请保留学籍审批表和延期毕业申请表,申请退学者提交退学申请表,勒令退学提交退学决定书,以上均需将签字盖章纸件于11月20日或之前提交到培养办。
四、具体要求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