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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君访谈 | 以前的警察,现在的律师王发其:让“不起诉”成常态!

2017-10-09 全国优秀律所 百君律师事务所


与强者为伍,以智者为师,抱团取火,志在必得!用深厚的法律功底服务当事人,以“穷尽”一切法律的手段征服法官;以当事人的需求为导向,以当事人的“利益”为追求,以完美的法律结果诠释律师的价值!


——这就是王发其,百君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律师。


王发其 律师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合伙人、律师;2010年获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执业领域:刑事辩护及其刑事被害人保护、民商事诉讼法律服务,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企业危机处理,外事外管法律服务。


王发其,有着近二十年公安系统的工作履历,曾获重庆市公安局首届“青年人才论坛奖”、重庆市公安局A级人才,6次“优秀公务员”,重庆市三等功1次、嘉奖5次.....


2010年获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2015年加盟百君律师事务所;


2016年成为合伙人,承办的多起案件以公诉机关“不起诉”结案。

...


下面就跟着百君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王发其律师...



B:我了解到,你加盟百君后,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能给我们分享一下吗?


W:好的,谢谢!2015年7月加盟百君律师事务所,业务方向为刑事辩护,之前一直在重庆公安系统工作近20年,其中担任公职律师5年。成为执业律师后,目前为止接受委托的刑事案件大概有10余件,在已经办结的案件中,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目前还没有一个当事人被判处实刑,另有4起案件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以“不起诉”结案,其中2016年3起,今年1起。


我每次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都能从他们近乎凝固的眼神中,领会到其内心的渴望,所以到真正自由的时候,你可以想象他们是怎样的欣喜若狂。当然,这个时候我也有一种莫名的成就感


B:短短两年时间,就有4起“不起诉”!据我所知,“不起诉”是非常难得的,就算多年的刑辩律师也不一定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可喜可贺!你可以讲一讲这4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吗?


W:当然可以,而且非常乐意和大家一起分享。



一起是涉嫌1100余万元的合同诈骗案,通过击破核心证据,实现不起诉。侦查机关起诉意见书指控,嫌疑人以虚构工程项目、夸大、重复报送工程量等方式,骗取被害人人民币1100余万元。阅卷后,重点针对工程审计报告这一核心证据进行分析,并就审计事项与客观事实进行一一对比,在相关证据的佐证下,以审计报告的送审材料缺失以及部分项目与客观事实不符,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为由,向公诉机关提出该证据与客观事实不符、建议不起诉的辩护意见。最后,公诉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羁押8个月的嫌疑人重获自由。


当检察官对他宣布不起诉的时候,我给他补充一句“你无罪了”,他惊异的表现完全象个刚被老师表扬的孩子,手足无措甚至语无伦次。事后,他拉着我的手说,自己完全没想到就这样无罪了!(该案例入选“2016年度十大刑事辩护经典案例”)


一起是涉嫌挪用资金300多亿元的案件,通过瓦解犯罪构成,实现不起诉。侦查机关起诉意见书指控,嫌疑人在明知他人挪用资金的情况下,仍然在资金的划转和使用中积极协助实施相关行为,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00多亿元。该嫌疑人在数个嫌疑对象中第一个到案,第一个被刑拘,第一个被批准逮捕,案卷2万余页。阅卷后,首先对挪用资金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共同犯罪以及刑法上的帮助犯与民事上的帮助行为的区别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向公诉机关提交了论证材料;随后提出嫌疑人没有与挪用人的共谋,也没有参与、指使挪用人的挪用,其协助实施的资金划转不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共犯的辩护意见。经与公诉人多次沟通,辩护意见终获采纳,作出不起诉决定,羁押10个月的嫌疑人获释。


在释放的当时,她和家人相拥而泣,象是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孩子,弄得检察官等了她很久才把手续办完。看着她们一家人幸福的离去,我的职业自豪感也油然而生。


一起是涉嫌组织他人卖淫的案件,通过刑事司法政策的充分运用,实现不起诉。侦查机关以涉嫌组织卖淫罪立案和提捕,经与办案部门交流后以协助组织卖淫罪移送审查起诉。阅卷后,主要针对组织卖淫和协助组织卖淫的司法认定方面,提出我国刑事司法由中央集权、地方无权制定本地标准的司法理念,本案的组织者与卖淫人员之间没有达到控制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经与公诉人的多次交流,最终也采纳了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起是涉及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案件,通过巧妙运用排除犯罪事由,实现不起诉。起诉意见书指控,嫌疑人与受害人因琐事在公司发生抓扯、打架,嫌疑人顺手抓起桌上凶器将受害人刺伤,经鉴定为轻伤,受害人拒不接受赔偿,强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证据显示,嫌疑人头部、面部、上身等多处受伤,受害人仅有一处受伤,即被凶器刺伤,多份证据显示系受害人先殴打嫌疑人,嫌疑人因手有伤而未予还击,情急之下抓起桌上凶器将其刺伤。鉴于此,向公诉机关提出了正当防卫的辩护意见被公诉机关采纳,以不起诉结案。


以上各案,分别涉及到证据方面、犯罪构成方面、司法认定方面、排除犯罪事由方面,应当说每个案件各有特点。


这是法律的胜利还是律师的使然,我已经分不清了,但我记得有下面这个笑话:


一名律师在法庭上睡着了,法官叫醒了他,他醒来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反对!


B:那么,你取得的这些成绩有哪些秘诀可以分享吗?


W:秘诀倒是谈不上,如果要说秘诀的话,我认为除了勤奋就是钻研,除了能力就是责任心。说实话,这点成绩在整个律师行业中是非常非常缈小的,在我们百君律师事务所也是微不足道的。这一点点的成就要算成绩的话,我认为首先是百君律师事务所团队的成绩。因为百君律师事务所有专门的刑事辩护中心,有众多优秀的刑辩律师,有以深谙刑法理论的孙渝律师,有经验丰富的前律协会长孙发荣,有获得全市最佳刑辩律师如肖志军,还有多年扎根公法检系统从事刑事审判、公诉、侦查的前法官、检察官、警官。因此,在刑事辩护团队中,既有深厚的理论支撑,又有丰富的侦控审经验策应,还有很多成功案例的指引,让我身居其中,如鱼得水。另外,每周要召开案例研讨会,研究讨论疑难案件,有时为一个观点经常争得面红耳赤,场面绝不亚于法庭审判,以这种方式提炼的辩护策略才是精品案件的基础。


其次,从我个人来讲,除了律师前辈、同事的帮助,和之前公安工作期间领导、同事的关心帮助也是分不开的。那些年,是领导们给了我机会,让我进步,是同事们给了我帮助,让我成长,没有他们的苦口婆心,也没有今天的成绩。当然,我自己也非常努力,常常为了一个法律问题跑多个书店查资料,为了修改一份辩护意见字斟句酌、精益求精。


所以,我认为这点成绩的取得主要靠团队的协作、之前领导同事的培养,再加上我自己的努力。


B:有哪些经验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下吗?


W:经验谈不上,但有些心得、做法可以拿出来,和大家一起商讨。



  • 我认为,首先要有一种工匠精神!其实,律师就是一种工匠——法律工匠。做刑事辩护,要精耕细磨,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即使是一个标点符号。要认真阅卷,做到对案卷融会贯通,象大海捞针一样找出漏洞。要做证据分析,研究证据资格、证据能力以及是否能够达到证明标准。


  • 其次要充分有效行使辩护权。法律明确规定,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提出要求的,办案机关都应当听取意见并记录在案,提交的书面材料还要附卷。特别是书面意见附卷,为日后的错案倒查提供了基础。因此,每个刑辩律师都应当积极、正确、充分行使辩护权,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 第三是积极友善的交流沟通。控辩双方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观点是正常的,在沟通中,要尊重对方,语气平和。沟通之前要给对方留有充足的时间熟悉案情,让双方都做好充分准备,效果更好。


  • 第四要提交书面材料。交书面材料有很多好处,比如便于办案人员审查案件时查看,便于集体讨论时参与人员参阅,因书面意见要附卷,也可促使办案人员认真对待。书面材料一般2000—4000字较适宜,尽量不超过5000字;如果内容实在较多,建议分2—3次分别提交,效果更好。当然,篇幅也不宜太少,1500字以下者仍然不可取,个别案情简单的例外。


  • 第五是辩护意见要毫无保留。没有必要在法庭上“偷袭”公诉人。在公诉环节将辩护意见和盘托出,全部呈现,公诉人在错案追究和考核的双重压力下,会认真对待、谨慎看待,对一些辩护有理、可诉可不诉的就有很大可能不予起诉,当事人也可早日获自由。




B:我们知道,你以前的身份是警察,警察的角色是抓人,而现在是律师,律师的角色是“捞人”。律师和警察是两种截然对立的角色,这种角色转换你是怎么处理的?


W: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侦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不能用简单的“抓人”来概括,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是“辩护”的职能,也不是“捞人”,这是有本质区别的。


表面看起来警察在治罪,律师在开脱,角色对立,但实际上都是法律职业人员,都是依法在履行各自的职责,如果把国家看作是警察的当事人的话,警察和律师一样,都是在为自己的当事人服务。事实上,这种职业角色的转换,并没有给我带来障碍,反而因为深谙侦查办案的特点而让我凸显某些优势。所以,我认为,角色定位的根本在于职业要求和职责使然,根据职业的要求正确履行职责,就很方便处理角色转换的问题。


当然,也有以前的同事开玩笑地问我,为坏人辩护是什么感受?比如为一个十恶不赦的人辩护,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为“坏人”辩护。其实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内心都明确知道这是个很坏很坏的坏人,但作为他的辩护人,要敢于或者勇于说“我反对”,指出公诉人的错误、缺点和漏洞、不足,这才是律师对社会发展的独特价值,也是辩护律师区别于其他职业的特质。如果道德上评价的“坏人”,但法律上可能因为程序、证据等方面的瑕疵,这个人就无罪了,这才是依法治国的体现。律师也是普通人,也会从道德上评判一个人的好坏。所以,在对待这个问题上,从职业伦理出发,认真履行法律职责,视职业道德为生命,这才是律师的使命。



B:最后,请问一下你的业务范围是哪些?律师应该有什么样的形象?


W:业务范围应该说是以刑事辩护为主,民商事及顾问为辅的业务构成。一个刑事辩护律师,一定要懂得民商事法律,不熟悉民商事法律的律师做刑事辩护,可能只能停留在传统犯罪的辩护上如杀人、放火、抢劫等,现在的犯罪构成如经济犯罪、金融犯罪、证券犯罪、网络犯罪等,都需要熟悉和精通民商事法律的律师,才能有更多的有效辩护空间。而且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作法律顾问,可以有效防止刑事风险。刑事律师注重控制商业风险的同时,还会注重刑事风险,因为刑事风险对公司而言可能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一旦法人涉嫌刑事犯罪,那么破产的可能就很大,至少经营就非常困难。


至于律师形象,我认为是法庭上口若悬河、雄辩滔滔,法庭外运筹帷幄、风度翩翩,法律功底深厚,逻辑思维慎密。于我而言,希望有更多案件的历练,让真金在烈火中去检验,以实际成效装典自身形象!


我的自我要求是:让“不起诉”成常态,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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