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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君人物 | 辞了法官,邱鹏程作为律师的第一次调解

2017-10-26 全国优秀律所 百君律师事务所


邱鹏程,2016年辞了法官,同年获得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资格,以律师的身份加入百君所。


“因为学习,所以容纳;因为容纳,所以智慧;因为智慧,所以善思;因为善思,所以创新;因为创新,所以超越。”邱鹏程律师的执业理念。因棚户区改造(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需要律师服务。今年9月,重庆巴南区花溪街道聘请了邱鹏程担任法律顾问。


10月11日上午,邱鹏程接到了花溪街道的邀请,让他参与并处理一个继承纠纷。就这样开始了他作为律师的第一个调解。




邱鹏程 律师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行政法律事务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九三学社重庆市委青年委委员、九三学社巴南区工委青年委主任、九三学社巴南三支社副主委;执业领域:物业法律服务、产品质量、公司法。




今天就在这里,跟着百君小编一起分享他的第一次。


11日上午,花溪街道办公室,面对十来个继承人的亲戚“狂轰乱炸”,以及花溪街道甘主任的补充,不一会儿功夫邱律师就了解了纠纷的来龙去脉。


余某于1964年出生,1983年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96年刑满释放后就有点神神叨叨的,2009年办了残疾证载明精神残疾。故余某从未工作,也未婚育;出狱后20年的前7年跟着他哥哥生活,后13年跟着他父亲、继母等生活。余某父亲于1984年和彭某结婚时余某已经成年。2003年以后,余某跟着其父亲与彭某生活,在2007年余某父亲病重后,由于彭某需要专注照顾余某父亲就没有精力照顾余某,余某就跟着彭某的几个子女(均为彭某与余某父亲结婚前生育的,均姓焉)生活。2008年余某父亲去世,而余某于2016年自杀身亡。现在遗留的遗产为某套房屋50%的产权;当时购房款为余某父亲为其出资4万余元,与其继兄弟小焉出资共同购买的,故各占50%的产权。而该套房屋正面临拆迁,拆迁补偿款36万元,故余某的遗产价值约18万元。


现场:余家兄弟姐妹为一边,焉家兄弟姐妹(彭某年纪大委托子女参加)为一边;


争议:18万元的分配。


街道邀请邱鹏程参加调解的目的:一是向被继承人亲戚解释法律和缓纠纷,二是希望能够促成两方亲戚达成调解,利于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




“这个继承纠纷确实有点复杂”,邱鹏程律师说,然后就询问了双方各自的诉求:余家要求分得12万元留给焉家6万;而焉家也要求分得12万留给余家6万元。焉家代表在提出分配方案时指出,彭某作为余某母亲是继承人,另外余某出狱后20年,余家只管了7年,焉家管了13年,焉家就应该分得大头。余家人对亲兄弟不管不顾还要分大头,连余某的丧葬工作都是焉家做的,余家就是只认得钱。余家人立马回击,彭某根本不算余家的妈妈……


眼看一场“骂战”即将爆发,百君见邱鹏程起身,立马喊“暂停”....(此处音调拉长~),随后又以法官的口吻提醒着双方,“请陈述自己要求的合理性,不要对对方观点作否定性评述。”


为了缓和气氛,邱律师又说,是不是妈妈,大家心里有个情感标准,可能各自有不同认识。但是在法律上是不是妈妈,只有一个标准。今天调解主要还是以法律标准为主,以情感标准为辅,不然我也没有来的必要。


然后百君见邱律师拿出《继承法》给大家解读“第十条”的相关规定,并解释自2003年后,彭某事实上对余某予以抚养,且据社区证明余某后事都是由彭某料理的,故彭某应当算余某的母亲,并且应按照第一顺位继承人处理。


余家人听闻分析后,有些不甘的提出:“余某是我们本家兄弟,我们照顾兄弟7年难道不应该分?”...


“听到这话,就知道余家慑服于法律规定有让步的余地。”邱律师告诉我,紧接着又对余家人连声说:“这里没有人说你们不该分呀,焉家也同意你们分呀”。此刻我见邱律师精神大振,说道:“如果今天达成调解,余家、焉家内部都存在一个分配问题,虽然街道是不管你们内部是如何分配,但是并不希望你们之后再为此起纠纷。我建议各方先行商量一下内部比例”。说完后,我向甘主任示意,应该单独做做两家人的工作,收到信号的甘主任于是就把焉家留在会议室,而邱律师就把余家的人拉到了走廊。


我也随即跟着出来,见邱律师对余家的人说:“你们的理由依据就是《继承法》第十四条‘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什么是适当。20%、30%是适当,40%、50%肯定不是适当,你们怎么都不可能拿大头。另外,你们认为你们抚养了余某应该分,那么焉家兄弟姐妹事实上也抚养了余某的,他们也应该分的。你们算算自己该分多少?还有如果调解不了,最后要上法院,你们有多少证据证明2003年前你们抚养了余某的,还有当时余某确实已经是精神残疾了吗?要知道余某是2009年才领的残疾证。焉家有证据:一是社区证明彭某照顾余某和料理后事,二是房产证上彭某和小焉共同持有房产,证明与继兄弟的关系比你们亲兄弟关系更紧密呀。你们自己想一想。”余家人听闻后纷纷表示商量、商量……


在邱律师跟余家人分析法律及证据的同时,甘主任也在耐心、细致的做焉家人的思想工作。


过了10多分钟,余家人回到了会议室,提出新的调解方案:余家8万元,焉家10万元。焉家迅速表示同意。我看见,邱律师和甘主任相视一笑...


最后我上前问道,余、焉两人最后和解,你与甘主任相视一笑,这是为何?“作为辞职的前法官,更难的纠纷都调解过。”邱律师告诉我说,这个纠纷有点难度,还是被我的背靠背调解法一击而破!这得要感谢在法院工作期间每年约300件的办案工作,提升了办案水平,提高了调解能力。最后还说,调解技巧不能丢,作为律师的我今后将继续用调解为人民服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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