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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数据资产作价入股签约”正式启动

8月30日,“2023智能要素流通论坛暨第三届DataX大会”在青岛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行。会上,青岛华通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岛北岸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翼方健数(山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全国首例数据资产作价入股签约仪式。

本次大会由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翼健(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主办,以“聚焦数据要素 共建数智未来”为主题,重点关注数据、算力、算法人工智能三要素的“安全流通、高效匹配、价值创造”。
全国首例数据资产作价入股签约仪式

会上,青岛华通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岛北岸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翼方健数(山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全国首例数据资产作价入股签约仪式。

据悉,本次发布的数据资产作价入股路径分为登记、评价、评估和入股四个环节,每个环节依据相关标准和指导文件予以实施:一是对经由合规审查通过后的数据资产进行登记;二是在《数据资产价值与收益分配评价模型》标准的指导下,通过建立评价模型来评价数据资产的质量;三是对数据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四是在三方合力下推动数据资产作价入股,华通智研院、北岸数科和翼方健数三方成立合资公司。

当前,数据资源与产品的市场价值化为数据的资产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让数据以资产形式的诸种操作成为可能,数据资产作为企业出资入股就是其中之一。

一旦数据资产能够入股,企业和其他组织就有充足的经济激励,对其持有的大量数据资源进行整合、治理,以期替代货币作为新设立企业的出资。新设立企业的各投资人既然接受了数据资产的入股,将会充分发掘数据的价值,或自用、或开发成新的数据产品对外交易,促进数据的流通。因此,数据资产入股是激励企业和其他组织进行数据治理、发掘数据价值、促进数据流通的有益手段。

正因为数据资产入股的有益效应,国内各地方近几年陆续制定数据经济发展的政策,开始数据资产入股方面的探索。其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21条明确提出,“推进建立数据资产登记和评估机制,支持开展数据入股、数据信贷、数据信托和数据资产证券化等数字经济业态创新”。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牵头建设的“全国数据资产登记服务平台”于2022年11月4日正式发布,该平台明确了数据资产评估的应用场景之一便是“数据资产入股”,即“以数据资产作为数据股东投入资本,在成立公司时其初始资本占比”。

“公共数据运营全国统一大市场”联盟

会议期间,“公共数据运营全国统一大市场”联盟现场启动,该联盟首批成员主要包括青岛、包头、银川、成都等33个公共数据运营管理单位和运营单位,将以公共数据运营和数据资产评估为主线,通过资源共享、协同行动方式,构建产业联盟联动机制,聚合优势资源,推动公共数据运营知识共享、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以场景驱动公共数据运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引领和服务数据要素产业发展。

来源: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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