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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仁|《大分流》引发的制度、市场与文化大辩论

林明仁 郑绍钰 勿食我黍 2021-12-24


作者|林明仁,台大经济系特聘教授兼系主任

          郑绍钰,台大经济系硕士班研究生


           

“一旦你开始思考经济成长,就很难想别的事情了。”


──诺贝尔奖经济学得主卢卡斯(Robert Lucas)


 
“在十四世纪生活水准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中国,是如何被以英国为首的西方世界,在过去两个世纪藉工业革命之力,高速成长反超车的?”这个大哉问,一直是史学界与社会科学界最历久弥新的核心议题。传统的西方中心论强调早在十五世纪英格兰与荷兰的人均国内生产毛额(GDP per capita)就已经超越中国。而西方自文艺复兴以来在技术、文化与制度上的各项先备发展,也都让工业革命的产生,看来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反观中国虽然有过如火药、纺织、造纸等领先全球的技术,在明清时代(可能)也出现过所谓萌芽阶段,但资本主义却始终未在中国生根。根据传统的说法,主要是因为中国的市场运作并不健全,而农业产出的增长,也只是透过密集的劳动投入而来,并未将剩余的劳动力与资金移出农业部门,只能在马尔萨斯的人口论陷阱中打转,自然无法进入现代经济成长的阶段,此即黄宗智所谓的“内卷化”之说。[1]
 
彭慕兰的《大分流》一书,便是在这样的学术氛围底下,从GDP 的计算、对欧洲与中国更细致的制度比较、以及欧洲所面临的机运下手,论证作为当时学界主流的传统欧洲中心论假说,并不足以解释欧洲与中国的大分流。可以想见,在本书出版之后,一定会有许多各领域的学者对他的资料跟论点提出批评。本篇解说分别对《大分流》一书中论点的反思,以及分流成因的各家观点,对读者作提纲挈领的说明。

到底谁算错了?


在《大分流》的第一章跟第三章,彭慕兰利用了许多统计数据,说明中国在出生率、科技、交通、奢侈品等方面,与同时期的英国相差无几,并认为大分流的时点大约在十八世纪中期,远晚于当时主流学说的看法。

对于这个大胆的论点,最新的研究有许多批评。布罗德拜瑞(Stephen Broadberry)是牛津大学的经济史教授,也是《经济史评论》期刊的主编。他在二○一五年的文章(Broadberry 2015)认为,加州学派的中国数据应属高估,大分流并没有像《大分流》强调的那么晚发生,不过这篇文章肯定了《大分流》一书的另一个贡献,便是其强调了“地区差异”。布罗德拜瑞发现,在欧洲内部其实有许多小分流:义大利先超过了西班牙,荷兰后来居上,最终由英国的工业革命超越了其他欧洲国家。亚洲则有日本后来居上中国的小分流。而他认为黑死病与贸易路线的扩张是解释这些小分流的重要因素。布罗德拜瑞、管汉晖与李稻葵(Broadberry, Guan and Li 2018)则提出大分流的分界点应始自蒙古南下。根据他们的估计,北宋的人均GDP 超过一○○○美金,高于欧洲的七五○美金。却在一三○○年(元朝)时开始落后,于明清鼎革后,GDP 便开始快速衰退,而且是全面性的。这现象已经不能单纯地用中国的地区差异来解释,而是跟制度的变化有很大的关系。
 
彭慕兰在二○一一年的文章〈回覆与再思考〉(Response and Reconsideration)中,承认他高估了一些中国资料,以致于把大分流的时间估计的稍晚,然而他也说的确有不少后续研究是支持他的论点的。但无论如何,现在已经没有任何一个研究,会直接宣称在一五○○年的时候,英国跟荷兰的发展远远超过全世界其他地方。就如同布罗德拜瑞等人所言:一三○○年时中国与西方最富裕的地方发展相当应是一个合理的猜测,但在一七五○年之后,双方差距就已经大到无法用地区差异来解释了。这个时间点,也是在我们所认知的工业革命之前(Broadberry, Guan and Li 2018)。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的读者的是,计算GDP即便在现代都是一个细琐繁重的工作,更遑论断简残篇的古代资料处理有多复杂。因此在对这些资料作诠释时,一两百美金的差异,很可能是落在测量误差(measurement error)范围内。陷在这些枝节的计算比较过程中,可能会让我们见树不见林,忘记了更重要的问题:大分流为什么会发生?

下图一(编注:图缺失)画出了英国、法国、中国、日本跟台湾的人均国民生产毛额,资料取材自经济学家麦迪森(Angus Madison)的“麦迪森计划”(Madison Project)。[2]纵轴是取了对数之后的GDP ,因此下图斜率在数学上其实就是经济成长率。从下图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在一七○○年之前,这几个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毛额互有超前。接着英法两国开始缓步上升,中国则些微下降。但在一八二○年之后,英法两国经济成长率开始大幅提升,百年之后人均国民生产毛额就已经来到英法六○○○美金比中国的六○○美金!另外,日本在明治维新、台湾在日治时期之后,也都开始了高速的成长。换句话说,在十七世纪之前,东、西方的生活水准,并没有太大的差异,但十八世纪中叶后,西欧开启现代经济成长模式,到了二十世纪初,已经把东方远远甩开!当看到此时东、西方的差异如此巨大,争论十六、十七世纪东、西方到底谁比谁高出一两百块美金,反而就显得荒谬了起来。换句话说,所有的归因讨论与对当时资料的诠释,都得要对一八二○年后的大分流如何产生铺路,提出假说加以论证,才是正途。

成长是运气还是制度?


经济成长其实就是现代经济学研究的起点,毕竟祖师爷亚当.斯密都已经把书名定成《关于国家财富的本质与后果的研究》(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了!而依据国民所得之父,一九七一年诺贝尔经济奖得主库兹涅茨(Simon Kuznets)的定义,经济成长是“社会脱离传统农业经济,平均每人GDP成长率持续大于零,平均每人GDP水准逐年上升的现象”。除了GDP的持续成长外,生产力的增加、经济结构的转变、社会对事物的看法、意识形态的调整、市场化及世俗化、技术创新的速度,也是库兹涅茨所认为的重要指标。他也更进一步提出,国家要能进入现代经济成长的阶段,上述这些指标与该国过去或其他尚未进入此一阶段的国家相比,都得要有数倍以上的成长才行(both large multiples of the previous rates observable in these countries and of those in the rest of the world)。[3]以此观之,图一(编注:图缺失)的西欧英、法两国在一八二○年就符合了这个标准。日本在一八七○年,台湾则是在一九一○年,而中国则要到一九五○年之后才开始现代经济成长。

虽然《大分流》花了不少篇幅论证,即便在一八二○年,江南与英格兰的生活水准是相当的,并接着强调资本主义在英国发生纯粹只是机运,尤其是“新大陆市场”的发现跟“煤炭”的开采时,会让读者有:这么重要的历史事件,本书论点居然是“英国佬只是运气好而已!”之惊叹。但其实《大分流》并未忽略制度的角色,只是彭慕兰对于制度的看法比较微妙(subtle)。他反对的是当时所盛行的“欧洲有健全运作的市场,中国则没有”的观点。他比较了同时期中国跟欧洲各国的土地制度,发现欧洲许多地方不允许土地自由转让,反而在中国,千年土地八百主,土地自由转让是常态。他也比较了中国与欧洲的劳动市场,反对黄宗智所提出的“内卷化”假说,即中国陷入了人口压力跟农地面积过小的恶性循环,中国农家为了顾及生存,只能大量将劳动力,投入到劳动密集的小农经营上,导致边际劳力产出持续递减,乃至利润趋近于零。彭慕兰花了许多篇幅说明当时中国人的娱乐商业化(commercialization of leisure),他认为,如果中国当时真的像黄宗智所说的,过度投入于劳动上,并会过度减少娱乐,那史家又该如何解释明清发达的娱乐呢?

那彭慕兰认为什么制度在欧洲很重要?当时的主流学说强调欧洲“看不见的手”,但彭慕兰却认为欧洲比中国多出的是“看得见的手”。大规模的殖民地与新市场,是中西显而易见的差异。两方的政府对于海外贸易的态度则是造成这差异的主要原因。欧洲的政府透过特许、军事等手段,协助欧洲的私人企业开拓了海外贸易并从中获利。尽管中国也有郑芝龙等盗商合一的海上集团,但在欧洲的海外发展里,政府与公司之间紧密地合作,是明清中国所没有的。

 
彭慕兰进而将这种差异,归诸于中国与欧洲列国政治环境的不同:欧洲列国的海外拓殖,其实是欧洲内部军事竞争的延伸,至于中国的朝廷,从未许可中国的海商集团在海外有排他性的权利。也可以说彭慕兰虽然强调“机运” 的层面,却也相当小心地考量了海外市场与欧洲特有的政治与制度的关系。简言之,彭慕兰反对把大分流的差异归因于“中国的市场先天不良于行”的解释,进而去寻找真正可造成差异的解释(non-trivial explanation)。

史学界的回响:从土地交易制度出发


《大分流》在经济史界产生了巨大的回响。出版后不久,在书中被他批评的主要学者,很快地提出了回应。许多不满意“机运说”的学者,也提出了许多新的假说,主要集中在制度上面。以下我们就一一说明。

首先,黄宗智立刻回文为他的“内卷化”理论辩护(Huang 2002)。他认为十八世纪江南农业仍是劳力密集的,而同时期的英国却已经转成了资本密集的农业。彭慕兰(Pomeranz 2002)的回应认为,黄宗智说得对,英国的确有比较多资本密集的农业,但《大分流》的主要论点是:你不可能只用中国的劳力过度密集来解释大分流本身。两方的辩论当然没有结论。
 
不过在《大分流》出版的前几年,黄宗智便将研究的注意力转向晚清到民国的法律;而在《大分流》出版之后,他的研究更是集中在清代到民国初期的收养、婚姻、劳动、土地买卖等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在这一轮的研究里,黄宗智对中国传统的制度仍多有批评,但也强调他的研究不是要说明中国与西方的法制 “谁优谁劣”。而在《大分流》出版后的两年,黄宗智便退休了,于是将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与《大分流》连结起来的工作,则是要等到于今年(二○一九)在耶鲁法学院拿到终生聘任的张泰苏来完成。

张泰苏大学在耶鲁主修数学跟历史,后来在耶鲁获得法学博士与历史博士,现任教于耶鲁法学院。他博士论文的问题意识,便是想要将中国传统制度的缺陷,和《大分流》的议题连结起来,这也是他最近出版的《儒家的法律与经济学》(The Laws and Economics of Confucianism)的主题。张泰苏观察到英国于中世纪之后,在土地法律上,有让产权明确化的趋势,反观中国的土地契约,却从明清时期开始,发展得越来越复杂。举例来说,中国的“典契”让把土地“典出去”的人,可以在未来的任一时间,把土地“赎回来”,张泰苏认为典契会让想要收购大片土地的买家却步,阻止了整并土地的规模经济。

张泰苏因此推论“典契”会让被交易的土地零碎化,不利于土地集中。而有规模经济的经营农场不易产生,则是江南农业生产力逐渐落后于英国的主因。至于中国法律何以会发展出“典契”,则跟中国的儒家文化有关。儒家文化注重 “长幼有序”、“论资排辈”,所以地方的风俗倾向保护“又老又穷”的小地主,导致年轻又富有创业精神的年轻买家无法“圈地”,将土地整并成现代的经营式农场。这可以说是“内卷化”理论被批评之后,重新省思了中国传统的制度,提出了“内卷化2.0”的新解释。而从一开始只强调小农劳力密集的内卷化假说,到更进一步思考 “是什么文化跟制度导致了中国的农业型态跟英国不同”,这问题意识的改变,便是由《大分流》所推动的。

经济学界的回响:从制度出发


由艾塞默鲁(Acemoglu)和罗宾森(Robinson)两位所著之《国家为什么会失败》(Why Nations Fail: The Origins of Power, Prosperity, and Poverty),应该是近期制度经济学的扛鼎之作了。他们提出广纳型(inclusive)制度跟榨取型(extractive)制度的分别,认为欧洲得以发展的原因,主要是能够制定出政治上广泛分配权力、经济上开放机会的广纳型制度。他们也结合许多历史事实,用了许多篇幅讨论哪些因素可以支持广纳型制度的发展,以及国家如何透过制度避免菁英破坏正向回馈,迈向良性的循环,而非走回榨取的老路。在他们的书中,运气(如贾德.戴蒙在《枪炮、病菌与钢铁》中提到的地理说)从一开始就是他们要反对的论点。[4]

另一位提出不同看法的则是在史丹佛大学任教的格雷夫(Avner Greif),他喜欢用赛局理论解释历史现象,研究的一贯主题便是中世纪以来欧洲商人,或环地中海地区的犹太社群,如何发展“非正式制度(informal institutions)”来促进贸易。在他二○○六年出版的专书《制度与通往现代经济之路:中世纪贸易的教训》(Institutions and the Path to the Modern Economy: Lessons from Medieval Trade)中,便特别回应了彭慕兰的看法。他认为就算在十八世纪的时候,中国与英国的经济表现虽然在统计上极为相近,但是在商业组织的制度上,却早有所不同。格雷夫认为欧洲从中世纪晚期以来,便开始发展出“既非国家,亦非血缘”(neither the state nor kinbased)的社会组织,这些制度是为了解决合作问题刻意设计出来的。

后来在二○一七年另一篇与塔贝里尼(Guido Tabellini)合著的文章里,格雷夫更进一步探讨中、西在社会组织上的不同。他们认为,欧洲从中世纪以来依靠的是自治城市,中国从宋代以来却是依赖宗族。两者最大的差异在于供给公共财或其他财货时,促进合作所需的执行成本(enforcement)的性质有所不同:宗族内部的执行成本较低,但是西方的方法,在建制好之后,却更可以扩大履行对象的范围(scalability)。换句话说,中国选择了一条一开始比较简单,固定成本投入较小,但日后发展较为困难的捷径,西方则反之(Greif and Tabellini 2017)。
 
另一位对《大分流》提出意见的,则是在西北大学经济系任教的莫基尔(Joel Mokyr)。普林斯顿大学出版《大分流》时,是将其归类于“西方史”(Princeton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Western World)而非“中国史”,而这西方史系列的编辑,就是莫基尔,他也是彭慕兰谢辞里特别感谢的对象之一。《大分流》在提及英国工业革命与说明大分流时间点时,也特别引用莫基尔的“全面改变生产过程的发明”(Macro-inventions)的概念。彭慕兰认为,在一七五○年以前,西方在此时并没有比中国多了多少,因此在土地制度与技术创新都没太大不同的情况下,很难解释大分流会在一七五○年以前发生。

不过莫基尔本人并不同意这样的解释。莫基尔(Mokyr 2015)在书评中提到,加州学派为了避免西方中心论,不喜欢谈论文化的优劣。但是对他来说,文化跟制度是最重要的。莫基尔在二○一六年出版、统整其近年想法的专书《增长的文化:现代经济的起源》(A Culture of Growth: The Origins of the Modern Economy)中认为,西方有别于世界其他地方之处,正是来自于有竞争的思想市场(Competitive Market of Idea)。[5]
莫基尔在该书中提出了自己的大分流议题:为何在西元一二○○年,西方还是一堆野蛮人所处的原始世界,而中国的宋代则是知识的黄金年代。但只经过短短三百年,中国的文人如徐光启却感受到西方有些知识已经超过中国,而积极与耶稣会交流?乃至西元一七○○年后,西方如牛顿、亚当.斯密、休谟等科学哲学家相继大放异彩?更特别的是,西方传统的“正教”(orthodoxy)或既得利益者,当然也想要抵抗这些新观念的发展,但是在“启蒙时期”(Age of Enlightenment),新观念又是如何如愿打倒旧势力?
 
启蒙可说是西方独有的现象。德先生跟赛先生得以在西方站稳脚步,跟启蒙运动的胜利有关。[6]相对的在东方,清代文人也开始了考证运动,批评旧的知识,却没有带来西方启蒙运动的效果。莫基尔认为,这是出于知识的市场在中西运作大为不同的缘故。在中国,精通数学没有办法让学子得以通过科举,但是在西方,从“文人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Letters)这一类的跨国文人社群成立以来,文人专精数学、发明新的定理,可以在同侪当中得到声望。一旦名气大了,便可以得到私人或官方的赞助,这些赞助让西方文人可以温饱,更可以替他的新见解添加了权威,因为审查人通常都是学界内资深的学人。[7]在书中,他更仔细地举例这样的赞助制度,让牛顿他们这些“天才”如何辛勤工作。当然中国也有赞助制度,却是垄断在帝王手中,当帝王对新知有兴趣的时候,知识可以突飞猛进,但是事在人为,当帝王失去兴趣,或是换了皇帝,研究便可能停滞甚至倒退。

莫基尔(Mokyr 2016, Ch.11)则对“西方为何有竞争的思想市场”进一步提供了解释。“思想市场的自由竞争”观点可以追溯到书中不断引用的休谟(David Hume),而休谟本人就认为政治分裂的局面导致的列国竞争是一个因素。莫基尔给了两个理由,说明政治竞争如何加强思想市场上的竞争:第一个是不同国家会想要竞争最好的公民来增加实力(这一点与李斯的〈谏逐客书〉不谋而合),第二个则是保守势力“协调失灵”(coordination failure),也就是保守势力彼此分裂,无法一起来压制新观点。而中国就是一个最好的反例,因为大一统的帝国没有协调失灵的问题,科举考试,本身就可以决定什么知识有用、什么知识没用,所有的国民也服膺“一举成名天下知”的文化价值,整个国家就也形成一个千年不变的超稳定结构。

莫基尔更进一步强调政治分裂对于知识竞争的效果,不只是国家与国家间的竞争。政治分裂的另一个结果是欧洲生产知识的团体,或是文化创业者(cultural entrepreneurs),时常是国家之外的独立机构。早期的修道院,后来的大学,独立运作的行会,乃至自治的城市,常常都是新知识的来源,国家要想办法跟他们竞争或合作,但这些团体不是国家的一部分。在二○一七年发表在《经济学季刊》(QJE)的文章当中,莫基尔便与另外两位经济学家德拉克罗瓦(David de la Croix)与狄欧普克(Matthias Doepke)共同提出了总体模型跟数据专门处理行会(guild)对于默会致知的知识(tacit knowledge)传播的效果(De la Croix, Doepke, Mokyr 2017)。
 
若将中国的科举制度拿来与莫基尔所言,用以鼓励文人证明、创新跟发明的西方制度相对照,其后果就很明显了。十年寒窗如果成功,收益是如此之大,导致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义无反顾地投入这个成功率不高但奖金很高的锦标赛(tournament)中。事实上,这些年轻人并非缺乏聪明才智,香港中文大学的白营(Bai, Ying)与在加州大学圣地牙哥分校(UCSD)任教的贾瑞雪(Ruixue Jia),在二○一五年的研究就发现,在科举废除后,中举比率越高(代表人力资本越高)的地方,参加后来革命党活动的比例越高,同时拥有现代人力资本成立新式西方事业或出国留学的机率也越大![8]

整体来说,经济学家利用赛局模型与计量技巧,以历史事件作为诠释的蓝本,讨论各方利益相关人(贵族vs国王,贵族vs创业家)如何在既有的政治经济诱因结构下作选择,以及他们会如何试图改变这些诱因结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若能产生出较能融合各方利益的广纳型制度(inclusive institution),经济成长就可能发生。在此一大架构之下,比方如何跳脱宗族为主的传统治理、转向以数字为基础的现代治理,如何处理破坏性创造所产生的社会后果等等机制(mechanism),应该会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社会学界的回响:中国不可能在十九世纪发展出资本主义?


《大分流》出版后,最不能同意该书结论的,恐怕是任教于芝加哥大学社会系的赵鼎新了。他直截了当地说:“中国在十九世纪或此前或稍后的任何时候,都没有可能出现工业资本主义方面的根本性突破。”(赵鼎新,2014)
 
他认为,即便明清时期江南有较高的生活水准,但“技术创新并没有鼓励性的回报,科学方法/理性极不发达;最重要的是儒法合一的新儒家意识形态没有面临重大的挑战,商人也无法利用他们的财富来获取政治、军事和意识形态方面的权力从而抗衡国家的权力。”(赵鼎新,2014)这与西方有很大的差别:西方不论是宗教、政治、封建领主、商人、城市工匠行会等各阶层的菁英,都长期处在与其他阶层斗争的状态之下。没有人能够长期保有稳定的权力,因此菁英的面貌,在不同的地区与时间是不同的。再加上欧洲长期存在着多国/多地区的竞争状态,使得制度竞争成为一个可接受的概念,修改制度后所带来的好处,也会多次地出现。但对传统中国来说,儒家对统治基础提供正当性,法家则提供如何使用权力的操作手册。皇族加上数量庞大的官僚系统一起统治中国,换个朝代之后,整件事情重来一遍,唯一不变的,则是菁英的面貌。总而言之,帝制与内向的国家权力永远是政治制度的核心,或者用总体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恒定状态(steady state)。[9]

换句话说,欧洲人在政治行不通的时候,会思考制度的设计哪里有问题,但东方大国人则只能如“大旱之望云霓”,期待明君的降临。这样的制度,对在资本主义中扮演关键角色的商人来说,基本上是相当不利的。缺乏意识形态支持,也没有很大政治跟经济权力的商人,从来就不是帝国要捍卫的对象。读者可以想像,如果你是胡雪岩,赚来的钱是投资在“浙江盐大使”政府独占事业并买官比较保险,还是投资海外新航路冒险或新技术开发比较划算?

《大分流之外》与《大分流》之后


彭慕兰在二○一一年回应了文献在《大分流》出版十年后的发展,并回应了同刊号其他文章的批评,也谈及了他认为《大分流》一书较弱的地方跟贡献。他同意科技跟知识传播的讨论是书中最弱的部分,因为他当时缺少足够的资料去说明这一部分。而他的确也高估了一些资料,大分流的时间应该还是要再提前。
 
另外,加州学派的健将王国斌(Roy Bin Wong)与加州理工学院的罗森塔尔(Jean-Laurent Rosenthal,经济学家、欧洲经济学史家)在二○一一年合写了《大分流之外》(Before and Beyond the Divergence),除了回应许多批评,也对加州学派的观点提供了经济学模型与制度变迁的解释。他们认为,关于探讨中国土地制度发展不良的文献,比如说土地典卖、回赎的现象,在欧洲许多地方也很普遍。类似于格雷夫所说(Greif 2006)的商业组织,在中国也是存在的,而中国也发展了许多非正式组织去协助长程贸易。
不过他们也同意大分流的差异,可以追溯自一五○○年左右,尤其是对知识创新所提供的制度支持,很可能是主因。他们主要的假说也跟欧洲政治分化、中国大一统有关:中国在承平时期,大量的制造业劳力是分散在乡村,欧洲则因战争频繁,需要有可以关上大门的城市,用中国人习惯的用语来说,明清的中国是搞“乡村企业”,欧洲因为频繁的战争所以是搞“都市企业”。长年的战事让欧洲陷于长期的贫穷,但企业为了躲避战争,有诱因迁入城市,在城市中面对较高昂的劳力价格跟相对较低廉的资本价格时,这些企业进一步就有诱因发展出节省劳力的技术(labor-saving technology),这便是工业革命的前身。[10]他们以此解释了为何宋代有制造业科技水准较高的现象,因为宋朝战事最为频繁,大量的人口集中在少数的城市,因此有了与欧洲城市制造业的技术进步相当类似的先决条件与发展过程。[11]彭慕兰在书中,没有特别谈论欧洲的政治情势、军事对于新科技的影响,不过《大分流之外》补足了这一块。

最后,彭慕兰在回应赵的评论时,也认为“他的确指出我忽略的问题”。而他也正在写一本新书针对这些批评作出回应。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大分流2.0”可以带给我们更多知识上的辩论。[12]

结语


研读《大分流》,可以有两个不同的切入点。一个是学术的,不论是从历史材料的搜集,农家生活水准的计算,到东西方土地制度、新创制度、宗族与现代政府提供公共财、乃至市场竞争的比较,都可以让我们更瞭解人类生活互动的过程,以及制度跟各种机制从中所扮演的角色。

对彭慕兰来说,虽然许多人针对他的论点提出不同的看法,但之后大家开始提出新的解释,并与他的资料与说法对话,这是他当初写作的重要目的。学术研究,永远是希望大家开始讨论大分流为何发生,而不是在假设知道答案后,才开始研究大分流。从激起讨论的角度来看,《大分流》是成功的,而这些论点的相互激荡,也正是莫基尔所说的“有竞争的思想市场”的最佳例证!若能从这些讨论连结到本土议题,如台大法律系王泰升老师的《去法院相告》便讨论到,台湾从“包公判案”的清代,过渡到了日治时期的近代西方式法院,台湾人如何在这变迁中利用法律制度来解决纷争;或如台大经济系吴聪敏老师对大租小租权的研究,以及古慧雯老师对典契的研究,也都可以让我们更瞭解发生在这块土地上的历史。

另一个切入点毋宁是更入世的,从反事实分析(counterfactual analysis)的角度去看。现在的台湾,如果能更加开放思想的竞争市场,更往数字管理的方向发展,更强调以证据为本的政策制定(evidence-based policy evaluation),并且对于创新的市场给予更大的宽容(整体来说,便是建立更包容的政治经济制度),那台湾的发展,将与没做这些有多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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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1]有关黄宗智的内卷化理论,请见黄宗智(1985)跟黄宗智(1990)。

[2]图一使用的资料来自于Maddison Project Database, version 2018,并请参考Bolt, Inklaar, Jong, and Zanden (2018),“Rebasing ‘Maddison’: new income comparisons and the shape of long-run economic development”, Maddison

Project Working paper 10。对于“麦迪森计划”这一个长期计划有兴趣的读者,请参考麦迪森(2007)。

[3]请参考库兹涅茨(1966)跟库兹涅茨(1973)。

[4]有关于他们对彭慕兰《大分流》的直接回应,请参考Acemoglu, Johnson, and Robinson (2002)。

[5]莫基尔(2015)这篇虽然是书评,但其实这篇文章有一半是摘要莫基尔(2016)。

[6]莫基尔这观点似乎也可以用来思考中国的五四运动:中国为在进入民国之后,想实施西方的制度却百般失败,仍要发动一场五四运动邀请“德先生”跟“赛先生”到中国来。周策纵便认为傅斯年等新兴的知识份子在五四运动的时候,其目标便是要“走向大众、启蒙大众、组织大众”(to go among the masses of people, and enlighten and organize them)(Chow 1960)。余英时近年的文章(Yu 2016),则强调五四运动跟西方启蒙运动仍存在了一段不小的差距,特别是指出傅斯年他们没有西方经历启蒙时的“文人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Letters)。莫基尔(2016)认为“文人共和国”这个社群,在西方启蒙运动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个社群的存在,让欧洲知识份子得以一边彼此竞争,却又可以透过“文人共和国”来协调彼此的合作(coordinate)。若我们接受莫基尔的观点,则中国在五四运动时,并无这样的社群,或许这可以说明,为何五四运动带给中国的新观念,一如余英时(Yu 2016)所指出的,常常彼此分歧,有时甚至互相冲突。

[7]审查一事,出于他书评中对自己见解的摘要,见 Mokyr (2015, p.99): “Patronage depended on the evaluations and recommendations of senior scholars.”。

[8]有关于废止科举后对于革命党的影响,请参考白营与贾瑞雪(2016),废除科举后与成立新式西方事业的关系,请参考白营(2014)。

[9]有关赵鼎新关于大分流文献的意见,请参考赵鼎新(2015),特别是第十三章“Market Economy under the Confucian-Legalist State”。

[10]他们的假说认为战争改变了资本价格跟劳动价格,因为改变了创新的型态,不过他们对战争本身的看法是负面的,并认为莫基尔的“启蒙假说”忽略了启蒙的代价是包括宗教战争在内的大小战事。

[11]莫基尔(Mokyr 2015)不同意王国斌与罗森塔尔(Rosenthal and Wong 2011)的推论,认为这只是某种“要素价格”理论的变体,一如彭慕兰在《大分流》中引用的莫基尔的学说,莫基尔一贯的论调便是“要素价格”只有改变创新的型式,而不会影响创新的程度。集中在都市,只是有利于节省劳力的创新,集中在乡村,也可以发展有利于使用劳力的创新。

[12]二○一五年时彭慕兰接受中国《澎湃新闻》的记者杨松林的访问,标题为〈彭慕兰独家回应《大分流》争议:赵鼎新指出了我忽略的问题〉。


参考书目 略


本文来源于“ The Storm Media”,原题目为“为什么古代中国没有出现资本主义?经典著作《大分流》引发的制度、市场与文化大辩论”,经过本号重新编辑。该选文只做推荐作者相关研究的书目参考,不得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出版机构所有。选编不易,如复制转载,请务必注明原始出处和来自“勿食我黍”。不守此规矩者勿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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