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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拾法治信心

韩震武 导盲犬C
2024-09-22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纠正、防范冤假错案就是这道防线最后的堡垒。
40年来,人民法院紧紧抓住时代契机,实事求是,勇于担当,有错必究,先后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加大了人权保障力度,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的赞誉,司法公信力也得以提升。
从拨乱反正开始

在“文化大革命”中,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以上的和地方副省长以上的高级干部,被立案审查的高达75%,虽然有些干部没被立案审查,但也受到错误批判斗争。此外,在“文化大革命”前,由于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政治运动连续不断,也造成了一大批冤假错案。这些冤假错案长期以来不仅使党和人民在政治上受到压抑,而且还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经济社会后果。

文革结束后,国家和民族站在历史的转折点上。1977年10月,中央组织部在胡耀邦主持下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打开了在全国范围内的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的局面,陆续为一些著名人士平反。十一届三中全会审查纠正了对彭德怀、陶铸、薄一波、杨尚昆等人所作的错误结论,并且宣布为“天安门事件”、“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等有较大影响的大案平反。

读史丨习仲勋为何蒙冤长达16年?

 十年内乱波及全国,遭迫害的人上至国家主席、开国元勋,下至普通老百姓,新中国的法治之路遭受重创1978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抓紧复查纠正冤假错案认真落实党的政策的请示报告》,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全面展开。到1981年底,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复查判处的120余万件刑事案件,依法改判纠正冤假错案30.1万余件,涉及当事人32.6万余人。各级人民法院还主动复查了1977年和1978年两年中判处的反革命案件3.3万件,改判纠正错案2.1万件。

【百年党史中的检察档案㊷】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平反和纠正冤假错案

197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信访7万件(次),1979年陡增至123.6万件(次),1980年达到151.9万件(次)。各级检察机关坚持凡属冤案,予以昭雪;凡属假案,予以平反;凡属错案,予以纠正。1978年至198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平反和纠正冤假错案40.2万余件。

法治关系人民幸福安康。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表示:“那么多受林彪、‘四人帮’迫害的人,冤没有平,气没有平,家庭生活没有安置,怎么能够安定团结,又怎么能够说恢复了法制?”

重拳愤出击 冤案见天日——习仲勋平反彭湃及其亲属冤案

1980年9月,习仲勋担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委员,参与宪法修改工作,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习仲勋作为大会执行主席,宣告正式通过修定的宪法。除了宪法及其相关法之外,习仲勋注重通过立法来加强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就是在“全国人大特别是仲勋同志的直接领导下,全体法律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1984年11月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成立,习仲勋在大会上讲话中指出,法律工作者“一定要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要扶正祛邪,不徇私情,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做一个公道正派的受人们信赖的法律工作者。”

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作了彻底否定的结论。这使一切冤假错案的平反有了可靠依据。六中全会以后,继续落实台属政策、宗教政策、知识分子政策,还实事求是地复查和纠正了30年代、40年代的肃反扩大化问题、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等等。到1985年,全国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基本结束。据不完全统计,经中共中央批准平反的影响较大的冤假错案有30多件,全国共平反纠正了约300多万名干部的冤假错案,47万多名共产党员恢复了党籍,数以千万计的受株连的干部和群众得到解脱。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

纠正冤假错案是国家拨乱反正工作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自此,成千上万错案家庭的巨大创伤得以抚平,国家安定团结得以守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新开始汇聚力量,法律意识在人们心中苏醒。

回忆:法制讲座走进中南海的前前后后

走向司法体制改革

一段时间内,由于过分追求破案“效率”,又产生了一些冤假错案。

魏清安案,1984年执行死刑,同年真凶落网,1987年平反;

杜培武案,1999年被判死缓,2000年真凶另案逮捕,2000年无罪释放;

李化伟案,1990年被判死缓,2000年真凶被捕,2002年无罪释放;

孙万刚案,1998年被判死缓,2002年真凶另案落网,2004年无罪释放;

佘祥林案,1998年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2005年“亡者归来”,2005年无罪释放;

赵作海案,2002年被判死缓,2010“被害人”现身,2010年无罪释放;

 ……

为从制度上切实纠正和防范冤假错案,司法体制改革走上了历史的舞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被写入宪法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疑罪从无”原则在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基本确立,如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2007年死刑复核权正式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少杀慎杀”的基本原则,死刑案件二审应当开庭,要求法官复核时讯问被告人,奉行更严格的证据标准,在死刑案件中建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以审判为中心 铸造防范机制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纠正冤假错案给予了特殊关注,一系列重大刑事冤假错案得到再审改判。
在2014年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被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从2014年到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都会在工作报告中向人大通报人民法院纠正和防范冤假错案的工作。
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不要说有了冤假错案,我们现在纠错会给我们带来什么伤害和冲击,而要看到我们已经给人家带来了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对我们整个的执法公信力带来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我们做纠错的工作,就是亡羊补牢的工作。”
2016年6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司法体制改革中,聂树斌案很典型,此案让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以审判为中心等现代司法理念,成为推动中国法治建设前行的共识。人民法院还加快了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张文中宣告无罪,重审顾雏军案,李美兰与陈家荣、许荣华案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先后改判或启动再审。只有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才能增强人民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

十八大以来的五年里,再审改判刑事案件6747件,其中依法纠正重大冤错案件39件78人,并依法予以国家赔偿;对294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3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习仲勋对法治建设的贡献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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