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谴责平台无助于保护外卖骑手

常红晓 南都观察家 2022-08-19


常红晓
全文3900余字,读完约需8分钟


如果完全不考虑现行社保体制的缺陷,完全不考虑互联网就业的特点,完全不考虑劳动者与平台的双向选择,就无法正确理解平台骑手权益保障的复杂性,也无法为平台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


近日,北京一家民间机构——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了一份57页的《外卖平台用工模式法律研究报告》(下称《报告》),梳理了过去10年互联网外卖平台用工的演变进程。报告称,美团和饿了么等平台已通过第三方公司把骑手与平台有效隔离,平台与骑手之间并无劳动关系。当骑手发生意外伤害或伤及他人时,平台几乎不用承担雇主责任。

上述报告经媒体报道后,骑手权益问题再次成为焦点。


▲ 2020年,中国外卖市场规模达6646亿元。© 艾媒数据中心

报告中也提出了对策建议,主要包括:修改法律,明确平台用工主体责任;提高平台合作公司门槛,并与专送骑手建立劳动关系;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完善用工制度等。其理由是,“平台通过算法和技术实时监管骑手,掌握了全部数据,享受了最大利益,却把主体责任抛给别人,这是不合适的。”

在中国主管部门已就平台骑手权益出台政策的当下,这个报告恰逢其时,提出的对策建言也引发各方关注。毕竟,涉及超过1000万人的外卖骑手权益,并非小事。应该说,平台经济时代,新业态层出不穷,对现行劳动关系及其规制构成了挑战。如何理解新业态用工的特点,如何正确地保护平台中的劳动者,也成为决策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平台骑手劳动有什么不同?

9月10日,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约谈美团、饿了么、滴滴等10家平台,就平台保障劳动者权益给予指导。此前的7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网信办、发改委、人社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 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就保障骑手权益等问题出台“一揽子”政策。


在骑手参加社保方面,上述文件明确提出:“督促平台及第三方合作单位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外卖送餐员参加社会保险,支持其他外卖送餐员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鼓励探索提供多样化商业保险保障方案,提高多层次保障水平。”同时,“推动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工会组织,积极吸纳外卖送餐员入会”。


更早的7月16日,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明确,“企业要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责任”;“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与合作企业依法承担各自的用工责任。”

 

应该说,八部门文件,是官方对网约车、外卖骑手、网络直播等从业者权益保护的框架性文件。而保护平台骑手权益的政策性文件则是该政策框架在外卖行业的执行细则。


保护劳动者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发展,这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合意的政策目标。当前亟待思考的是三件事:第一,要判断,当前平台劳动与传统就业有何区别?第二,当前平台劳动者权益保护是否非常薄弱,因此必须严“刑”峻法?第三,劳动者的缔约自由与平台的用工自主权能否保障?也就是说,在坚持契约自由的前提下,还有没有解决之道?

 

当前学界和公众讨论中,似乎存在一种倾向,把诸多劳动者权益问题归咎于互联网平台,认为互联网平台凭借强势资本压制劳动、剥夺底层劳动者,遇到工伤或突发事件,追责困难。于是就认为,除了强力平台反垄断,还应“痛打”“严打”平台违法用工,仿佛这样做了,一切问题和矛盾就顺势解决了。事实是这样吗?我看未必。


世界总是不完美的,现实未必尽如人意。但无论如何,我们不能被情绪绑架,误导决策,干扰政策制定。过去,此类教训实在太深刻了。诸如,担心农民不能管好自己,搞了“人民公社”,结果造成数亿人吃不饱饭;担心农民流离失所,不给农民交易宅基地、承包地的权利,造成宅基地荒废、空心村众多、征地冲突频发;担心农民卖粮难,搞了“粮食保护价”,结果是国有粮库养了不少蛀虫,亏空数千亿;担心企业压低工资,出台了最低工资制度,那些愿以低于最低工资提供劳力的人,无法找到工作;医保局为病人着想,通过集中采购、大幅压低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结果这些药品或器械忽然就买不到了。


▲ 对最低工资的利弊目前仍有很多争议,支持者认为最低工资会提升生活水平、减少贫穷、减少贫富差距、提升社会风气、以及强迫企业变得更有效率。相对地,反对者认为它会提升贫穷、提升失业率(特别是低技术或缺乏经验的劳工)、并且对企业有害。© 维基百科

保护骑手权益,也要谨防仅仅从善意出发,最终害了劳动者。首先,我们来看,平台骑手能否等同于传统劳动者?答案是不能。平台骑手是个新职业、新工种,伴随移动互联网而生。据媒体报道,全国骑手可能超过1000万人。目前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专送骑手,主要在某个平台送餐;一类是众包骑手,相对自由、灵活,可在不同平台接单。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些被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骑手。


经济学家经常感叹,美团和去哪儿几乎催生了一个新行业,很多新生代农民工不再到建筑工地,而是开上电动摩托车,走街串巷,把饭店、餐馆与居民和上班族联系起来,节省了用户时间、扩大了饭店服务半径的同时,也获得了应得的收入。在移动互联网和基于位置服务(LBS)的技术普及前,这是不可想象的。这正是平台经济的优势和生命力所在。


在外卖平台上接单,受算法和绩效的驱使,骑手工作很辛苦、也很紧张,但也相对自由,三餐时段会比较忙,其余时间相对清闲;有的骑手,可能在送餐之外,还从事快递或闪送等服务,并不固守一个平台;此外,“众包”骑手也能自主选择外卖平台;甚至家里有事时,可以选择关闭服务,不再接单。这是平台经济时代一种全新的职业,不能用传统眼光视之。如果简单地要求平台与骑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不是很有效率的办法。



需要对美团等平台严“刑”峻法吗?


现在的问题是,平台骑手权益保护是否非常薄弱,以致于必须严格监管,把骑手们纳入现行社会保障体系?我的答案也是“否”。进而言之,所谓“平台剥夺劳动者”,把平台经济带来的新问题简单归结于“资本与劳动的对立”,这种说法也很难成立。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从美团、饿了么公布的数据看,外卖平台从每单中抽取的服务费约在4-5元。这看起来固然有公关稿之嫌,但也很难说是暴利,因为这个费用对应的是平台的技术和设备投入、人员和研发成本、餐饮门店签约等费用。如果美团真的因此获取暴利,也就很难理解,美团近年来持续力推酒店旅行预订服务了。业内人士都知道,酒旅业务的佣金远高于外卖。


其次,现实中,骑手与平台至少达成了某种“合意”,就是平台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用工协议,骑手由第三方公司“劳务派遣”到平台,骑手按平台规则完成订单,即可获得计件工资,多劳多得。问题来了:为何平台和劳动者均不愿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与上述《报告》的判断不同,我倾向于认为,现行《劳动合同法》施加给平台和骑手的义务太重了,以致于双方均无积极性签订劳动合同。


以北京地区为例,按2021年7月1日后的社保缴费政策,平台和个人的最低社保缴费合计接近2000元;如果加上住房公积金,那就更高了。该最低缴费额,假设按平台和骑手以2:1的比例分担,平台每月需承担超过1300元,个人需承担近700元。如果按骑手每月的实际收入缴纳社保,以6000-8000元计算月收入,该社保缴费额可能翻番。更为关键的是,骑手们相对比较年轻,住院的几率低,看病报销的压力并不大。对没北京户口的骑手们而言,只要不生大病,这个医保缴费与公益捐款差不多。当然,一旦住院,这个医保当然是有用的。


再看社会养老保险,该保险的雇主缴费率为16%,个人扣缴8%,两者相加,几乎接近缴费工资的四分之一。如果强制要求平台为骑手办社保,平台并不会实际承担如此高的缴费额,一定会从骑手的收入中扣除,结果骑手的实际收入会大幅下降。考虑到骑手们大多不会在北京退休养老,而一旦离开北京,在养老保险转移时,北京社保基金还会扣除一部分,手续也比较复杂。骑手们选择不缴社保,可能是一种理性行为,并非弱势所迫,缺乏谈判地位所致。


从上述分析看,与公众印象或媒体的报道不同,骑手不缴社保,很难说是互联网平台故意剥夺劳动者所致。毕竟,如果骑手们不愿拿出实际收入的三成多缴纳政府主导的社保,更愿意获得现金收入,平台企业也很难强制。毕竟,平台都是私营企业,很难拥有强制力。此外,骑手劳动的灵活性、多变性,甚至多平台服务的特点,也是深层原因。


说到这里,读者就会明白,如果完全不考虑现行社保体制的缺陷,完全不考虑互联网就业的特点,完全不考虑劳动者与平台的双向选择,就无法正确理解平台骑手权益保障的复杂性,也无法为平台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



平衡各方利益是关键


就目前而言,我们看到,正是中国社保体系畸高的缴费率,打击了平台企业和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正是户籍制度的限制,导致平台劳动者无法在大城市参加须本地户籍才能参加的“灵活就业社保”;正是社保体系的碎片化、转移的高成本,才造成骑手们较为普遍地放弃就业地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


既然如此,如果只是强制与平台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与骑手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费,也很难解决现行社保体系及劳动保护的制度性缺陷,无助于解决骑手的关切。如果真的这样做了,可能造成的问题包括:平台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骑手利益的重新分配;骑手们每月实际收入可能大幅下降。决策者和公众关心的劳动者权益问题,未必就能完美解决。如若不信,或可到北京市朝阳区、海淀区等劳动争议仲裁大厅看一下,那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绝大多数可是与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的。


回过头再看,八部门关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文件、七部门关于平台骑手权益保障的文件,其实也是区分不同情况、给各利益方留有余地的,并不是像有的自媒体、投行报告或媒体报道的那样:一旦美团、饿了么平台被要求给骑手们缴纳社保,外卖平台的亏损会大幅增加。这完全是耸人听闻的说法,非常不专业,更容易造成误导。


中国的平台经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互联网产业革命对中国社会的改变还刚开始,与此相关的经济政治结构性变革还没真正展开,我们应该抱有更大的耐心,同时对利益相关方的博弈和调适抱有信心。从本质上说,这也是对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抱有信心。


七部门文件提出的方案,是一种分类施策的解决方案:凡是与雇主建立劳动关系的,就应参加社保;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参保,也可不参保;针对骑手们送餐中可能出现的人身伤害,由“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解决。同时,在骑手中建立行业工会,可就重大事项实行协商,也是一种选择。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还在试点阶段,应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全国性政策,覆盖更多的灵活就业者。值得注意的是,9月1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全民医保”,“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这是正确的方向,如果扎实推进,应可解决骑手们最关心的看病难问题。


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广东早已先行一步。2020年9月1日,《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把网约车、网络送餐平台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者列入“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就业、失业统计口径,可享受就业信息服务、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购置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这是可贵的探索,值得决策者重视,更值得各地借鉴。


▲ 2020年9月1日,《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广东省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厅

总而言之,在农民工、流动人口、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权益问题上,“旧瓶旧酒”的解决方案除了鼓动社会情绪,造成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噪音,并不能提供真正的药方;理性地分析现存体制的缺陷和问题,平衡各方利益,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才是中国走向现代化治理和长治久安的路径。果能如此,则中国幸甚,14亿中国人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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