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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学刊》2021年第3期论文速览


我对国际法治的思考

阿卜杜勒卡维·A.优素福(撰)  联合国国际法院

单菊铭(译)  厦门大学法学院

于湛旻  陈辉萍(校) 厦门大学法学院


摘要:<正>在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之际,我再次向厦门大学的师生们表示诚挚祝贺!我的发言将聚焦国际层面的法治问题。一、何为"法治"首先,请允许我分享一个我认为十分恰当的"法治"的定义。2012年联合国秘书长在关于《加强和协调联合国法治活动》的报告中指出,"在国际层面,法治赋予国家行动可预见性和合法性,加强各国主权平等,并巩固各国对其境内受其管辖的所有个人的责任。充分履行《联合国宪章》以及包括国际人权框架在内的其他国际文书阐述的义务,对于通过集体努力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有效应对新出现的威胁和确保对国际犯罪追究责任至关重要。"

国际法治的挑战

薛捍勤

联合国国际法院


摘要:<正>首先,请允许我在厦门大学百年华诞之际,向厦门大学的全体师生员工们表示衷心的祝贺!祝贺厦门大学多年来在高等教育领域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我衷心地感谢厦门大学法学院邀请我出席今天的研讨会。利用这个机会,我想就21世纪国际法治所面临的挑战以及当前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谈点儿个人看法。

依据国际法解决国家间问题

张月姣

清华大学国际争端解决研究院


摘要:<正>首先,我代表清华大学国际争端解决研究院向厦门大学建校一百周年表示衷心祝贺,向厦门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和广大海内外校友致以诚挚问候!厦门大学作为一所与中国共产党同龄的高等学府,始终把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立身之本,百年来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国家栋梁之材。

从融入走向引领,为国际法治贡献中国智慧——纪念新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

黄惠康

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国际常设仲裁法院


摘要:<正>很高兴受邀出席厦门大学主办的"国际法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国际研讨会"。首先,谨对厦门大学百年华诞表示热烈祝贺!厦门大学是中国国际法教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历史悠久,名师荟萃,英才辈出。在纪念百年校庆的同时举办关于国际法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国际研讨会,很有意义。今年是新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借此机会,我想结合会议主题,就中国重返联合国半个世纪来对国际法治所作巨大贡献分享一些个人看法,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关于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的思考

曾华群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世界银行集团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摘要:<正>值此庆贺厦门大学百年华诞之际,我内心充满感恩!感恩校主陈嘉庚先生倾资创办厦门大学的丰功伟绩,感恩百年来厦门大学全体师生的自强不息,感恩百年来海内外各界人士的鼎力支持!在本次研讨会上,联合国国际法院阿卜杜勒卡维·A.优素福大法官、薛捍勤大法官,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前任主席张月姣教授和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黄惠康委员等海内外国际法学界权威专家发表了重要的专题报告,高屋建瓴,意涵深远。一直以来,各位权威专家以不同方式关心和支持厦门大学、特别是国际法学科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卓著。借此机会,我谨代表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界和厦门大学国际法学科同仁向各位权威专家表达由衷谢忱和崇高敬意!

管制与自由:国际技术转移法律规则的回顾与展望

彭亚媛   江苏大学

马忠法   复旦大学法学院


摘要:国际技术转移法律规则的演变,经历了国际化、政治化、技术外部性国际规制以及保护主义等阶段,在政府管控和贸易自由谱系的两端摇摆,而知识产权制度是其核心主题。技术转移规则从管控人员和机器的国内法,逐渐演变为借助国际知识产权法进行规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技术转移议题初登联合国舞台并引发了三次大讨论,其中国际经济新秩序运动倡导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技术转移规则,但以失败而告终;多边环境协定中的技术转移条款旨在规制技术外部性,意在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之间寻求"中间道路",但收效甚微;而近年强化技术转移财产属性的贸易保护趋势在逐渐加强。面对全球公共问题解决之需求,未来的国际技术转移规则将出现"市场导向"和"责任导向"两种逻辑模式,且这两者将长期共存并时有冲突。当下中国面临着"强制技术转移"的舆论压力,以及国际技术转移法律规则的"中西标准之争"。为此,中国需区分国内法中贸易类和投资类技术转移规则,并借助多边环境协定、贸易投资协定和"一带一路"倡议,主张"可持续的国际技术转移制度"。


关键词:国际技术转移;知识产权;国际法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改革论争的常态与非常态

刘彬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摘要: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的严重危机事实上源于美国所主导的一场非常态论争。美方立场与该国时任领导人的个性特质有直接关联,其理据悖谬且虚伪,呈现历史偶然性。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常态化论争则围绕机制在实践中展现的结构性弱点而展开,关注的是争端解决实践中的真实问题,无论其能否产出有拘束力结果,都不失为一种真诚沟通,这在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贸易协定两个层面皆有体现。当前世贸组织成员方应抓住时机,吸收区域贸易协定层面的改革经验,把握争端解决机制迈向自治性、效率性、开放性的趋势,使改革论争回归常态化。常态与非常态的冲突本质是传统机制主义与晚近逆全球化的对垒,历史偶然性的背后隐藏着一定的必然性,值得高度警醒。


关键词:上诉机构危机;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常态;非常态;结构性弱点

《矿业、农业和建筑设备议定书》视域下我国融资租赁规范体系的完善

张正怡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处

郭爽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


摘要:2019年11月通过的《矿业、农业和建筑设备议定书》延续了《开普敦公约》促进动产融资担保方面的重要功能,特别为矿业、农业和建设领域的交易开放提供了创新的工具,也为融资租赁业务在我国的扩张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进一步配合了我国《民法典》等相应规范的实施。未来,应借鉴公约规范,探索符合我国现状的融资租赁规范体系、加快建立独立统一的融资租赁法律规范、促进融资租赁业务法律实践的平稳运作、同步打造融资租赁交易实体规范和冲突规范,推进我国融资租赁业务的长期有序发展。


关键词:MAC议定书;《开普敦公约》;融资租赁;法律规范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金砖银行紧急贷款机制探究

薛志华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摘要:金砖银行紧急贷款机制是新冠肺炎疫情催生的,为成员国提供规划贷款的专门性法律机制。这一机制突破了金砖银行现行贷款制度的框架,具有灵活、高效、及时的特点,对增强成员应对危机的能力和卫生体系韧性,维护国际金融体系稳定,推进国际发展合作具有积极意义。相较于世界银行,金砖银行紧急贷款机制在理念上注重理解借款国需求、运行中遵循平等原则、实施中依托软性机制。同时该机制在实践层面和规范层面仍存在问题,需通过明确设立依据、完善问责机制和贷款实施机制加以解决。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金砖银行;世界银行;紧急贷款机制;规划贷款

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区块链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的机制构建

柯达

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保持人民币支付手段的价值稳定与人民币结算系统的安全、高效,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关键举措。目前在跨境支付领域占主导地位的代理行模式,将收付款人对开户行的信任风险、结算系统及其参与人自身的结算风险复杂化,造成支付费用较高、支付速度较慢以及支付信息不透明,而以区块链为技术依托、以支付型代币与稳定币为代表的私人数字货币对改进代理行模式的缺陷具有一定帮助,但却新增了额外的市场风险与信任风险,此外,"本国型"法定数字货币同样存在对中间投放机构的信任风险等问题。对此,我国应在界定数字货币法律属性的前提下,对支付型代币加强个人身份识别,对稳定币实施跨境支付信息的境内存储等监管措施。对于法定数字货币,我国应明确其具有境内与跨境支付的双重法偿性,合理设置商业银行等中间投放机构的准入条件、吸收境外金融机构参与结算系统的运营,此外为传统代理行模式以及跨境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实时结算提供互联互通的法律保障。


关键词:人民币国际化;区块链;数字货币;跨境支付;代理行

智能投顾市场准入法律规制研究

栗胜男

厦门大学法学院


摘要:目前,国际上有关智能投顾市场准入的法律规制有统一牌照管理模式和分别牌照管理模式之分。从智能投顾的本质属性和长远发展来看,统一牌照管理模式是智能投顾市场准入法律规制的应然选择。我国针对投资咨询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有着严格区分,对智能投顾市场准入采用的是分别牌照管理模式。但是,我国当前有关禁止投资顾问接受全权委托、代客理财的法律限制以及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牌照停发的事实,严重阻碍了我国智能投顾的发展。对此,应当在明确智能投顾综合性金融服务法律属性的基础上,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恢复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牌照的发放,从而扫清智能投顾合规、健康发展之路的法律障碍。


关键词:智能投顾;牌照管理;市场准入

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中适用互惠原则的实证研究

范冰仪

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要:随着《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谈判完成,互惠原则作为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关键依据应当被再度检视,友好开放的司法态度和对判决流通的支持应作为其内核。通过我国适用互惠原则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二十起案件可知,我国法院并不认为外国法院对我国判决的认可构成互惠关系的保证,同时在查明外国法院承认我国判决的先例时存在疏漏。原因主要在于我国对事实互惠兼实存互惠标准的固守,且法院难于或怠于查明互惠先例。要改善我国互惠原则的实践现状,应由法院来证明互惠关系并进行说理,同时转向推定互惠而非法律互惠的适用,因为后者存在自由裁量的风险,在我国实践中恐无法取得理想效果。


关键词:互惠原则;判决承认与执行;事实互惠;法律互惠

论海外驻军活动中的国家行为豁免例外

方瑞安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摘要:海外驻军活动涉及在外国法院尤其是东道国法院的国家豁免问题,由于军队拥有较强的主权性质,其行为一般都能够被划归为主权行为,从而享有在外国法院的国家豁免。通过对国家豁免理论及国家实践的考察,可以发现有限豁免理论之下国家行为豁免的雇佣合同行为例外及非商业侵权例外,对海外驻军来说都不适用。而商业交易行为例外则难下定论,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世界认为军队的商业交易行为不享有国家豁免,但《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给予了军队商业交易行为享有国家豁免的可能


关键词:海外驻军;国家行为豁免;商业交易行为例外;雇佣合同行为例外;非商业侵权例外

非洲仲裁的发展

奥斯特罗夫(撰)  欧华律师事务所

桑德森(撰)  欧华律师事务所

维罗内利(撰)   欧华律师事务所

朱伟东(译)  中国非洲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

王诗茜(译)  湘潭大学法学院


摘要:非洲有悠久的仲裁历史传统,随着非洲仲裁市场的日趋成熟,涉及非洲国家的仲裁案件明显增多。为了营造一个更加稳定、可靠、有利于仲裁蓬勃发展的环境,非洲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现代化仲裁法,以建立完整的仲裁体系并使仲裁裁决有效执行,同时设立了许多高水平的仲裁机构,以提高该地区仲裁机构的国际影响力。目前,非洲的仲裁环境正在改善,但要成为当事人解决涉非纠纷的首选,非洲仲裁的发展仍任重道远。


关键词:非洲仲裁;商事仲裁;投资仲裁;仲裁机构

往期精彩回顾

《国际经济法学刊》2021年第2期

《国际经济法学刊》2021年第1期

《国际经济法学刊》2020年第4期

《国际经济法学刊》202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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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学刊》是厦门大学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资助的重要项目之一。本刊已启用线上审稿系统,欢迎作者踊跃投稿,投稿网址为:http://cjiel.cbpt.cnki.net/WKD/WebPublication/index.aspx?mid=gj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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