栀园微生活

其他

吕良彪:“以官治官”是“越反越腐败”的根源——兼谈为什么不能限制律师批评公权力?

“以官制官”、“以权制权”必然导致“越反越腐败”。——权力腐败了,就让一个更大的权力去制约;如果权力越来越大,则腐败的能力必然越来越强、对社会的祸害必然越来越大。“权力只有来自权利,权力才会真正代表权利;权力必须回归权利,权力才能真正属于权利!”——这种民间的“权利反腐”与体制内“权力反腐”将共同构成中国特色反腐败的完整体系。——题记“黑社会”张君作恶,依仗的是“枪”。——保家卫国的武器,在张君这里成了穷凶极恶的凶器。——管好作恶“凶器”之枪,可以有效依靠权力,尤其是公安权力。“打黑英雄”文强作恶,依靠的是“权”。——为人民服务的社会公器,在文强这里成了作恶多端的利器。——管好公共权力之“枪”,绝不能仅仅依靠权力自身。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山西省纪委原书记金道铭、重庆王立军、郴州市纪律原书记曾锦春乃至薄熙来、周老虎、徐才厚们,则是以正义、反腐败的名义大肆腐败,危害社会,其作恶凶器同样是“权”——来自地方诸侯、纪委、公安甚至军队的最强大的公共权力。中国吏治,素来讲究以官制官、以帝制官,草民、贱民断断不可对官老爷说三道四的,否则即使告倒官老爷亦必受惩处,甚至直至今日亦是如此。指望以权力管住权力无异于痴人说梦,以此为制度建构的基础和起点也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历史一再表明:“以权制权”必然导致“越反越腐败”。——权力腐败了,就让一个更大的权力去制约;而权力越大,腐败的能力必然越强,对社会的祸害必然更大。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