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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立善:《禮序》作者考

石立善 日本汉学研究 2019-12-10



《禮序》作者考

石立善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


內容提要:關於《禮序》一文的作者,自南宋至今,有“程伊川作者說”與“朱子作者說”兩種說法。本文對兩種舊說提出質疑,並舉出五條證據,即內容之一致、篇名之吻合、《禮記》著作之有無、思想內涵之相符、衛湜《禮記集說》之引用,考定《禮序》作者乃程伊川門人周行己,《禮序》即今本《浮沚集》卷四所收《禮記講義序》。周行己《禮記講義》及序文大約撰於大觀三年(1109)— 政和七年(1117)之間,《禮記講義》一書的撰作應當是受到了呂大臨的影響。另自衛湜《禮記集說》輯出周行己論《禮記》佚文三條,附於文後。

關鍵詞:《禮序》  程頤  朱子  周行己  《禮記講義序》  理學



在宋代理學典籍中,有一篇題為《禮序》的文章,其作者以前一直被認為是程伊川(名頤,1033—1107)。然而近十幾年來,有學者先後指出朱子(名熹,1130—1200)纔是《禮序》的作者。然而,筆者對此兩種說法均抱有懷疑。《禮序》一文影響頗大,後世典籍多有收錄與引用,故今不揣孤陋,試作考證,以就正於賢者。

一、“程伊川作者說”與“朱子作者說”

 程伊川之侄程昺以及朱子所編次的伊川文集,本不載《禮序》。最先將《禮序》作者歸屬於程伊川者,乃南宋末所編《古文集成前集》與《性理群書句解前集》。廬陵王霆震《古文集成前集》[1]編刻於理宗年間(1224—1264),其書卷五《前甲集五》收錄《禮序》,題下標明作者為“伊川”。熊節輯、熊剛大注《性理群書句解前集》[2]卷五收錄《禮序》,亦以作者為程伊川,於此文篇題下雖未標出作者名氏,但於卷首目錄則注明《春秋序》、《易傳序》、《易序》、《禮序》四篇皆為“伊川先生述”。元至治三年(1323),臨川譚善心校刻《河南程氏文集》[3]時,蒐集二程遺文一卷附於卷末,其中所收伊川遺文《禮序》即錄自《性理群書》。《禮序》經譚善心定為伊川遺文之後,“程伊川作者說”遂廣為人知,並成為通說。明清各種《二程全書》刻本乃至點校本《二程集》[4],以及朝鮮儒者宋時烈編《程書分類》[5]皆因以為習。《禮序》作為程伊川之文,明清叢書類典籍亦時有收錄,如明代《永樂大典》卷一〇四五八“禮”字條(注云引自《性理群書》)[6],清人張能鱗輯《儒宗理要》[7]所收《二程子》卷一《文集》等。又,清代以來所編纂的程伊川年譜亦多收載《禮序》,如清人池生春、諸星杓輯《伊川先生年譜》[8]據《性理群書》節錄《禮序》之文[9],民國姚名達編《程伊川年譜》[10]則全文引用。此外,古典注釋亦有引用,清末蘇輿撰《春秋繁露義證·玉杯》“其有繼周之弊,故若此也”條,曾援引“伊川程子《禮序》”之文[11]。


《春秋繁露义证》书影

《续修四库全书》影印宣统二年本


自宋末以來,學者大抵皆視程伊川為《禮序》作者,並無異議。然而近十幾年來,有學者先後對《禮序》作者提出疑問,指出《禮序》並非程伊川之作,而是出自朱子之手。郭齊、尹波整理的點校本《朱熹集》第十冊所收《朱熹外集》卷二收載《禮序》(輯自《性理群書句解》),率先以之為朱子佚文[12],然並未提出任何證據。繼之,最近整理出版的《朱子全書》第二十六冊即束景南輯訂《朱子佚文輯錄‧朱子遺集》卷四亦收錄《禮序》,並認為其乃朱子重编呂大臨《禮記解》之序文,刊刻於紹熙元年(1190)[13]。與歷來的“程伊川作者說”相比,此說似有後來居上之勢,如《全宋文》第二百五十冊所收《朱熹》卷一百九十六亦收錄《禮序》[14]。

二、《禮序》作者乃周行己


上文簡述了《禮序》“程伊川作者說”與“朱子作者說”之起源與傳承,以及歷代典籍的收錄情況。筆者認為:兩說皆誤,《禮序》之作者既非程伊川,亦非朱子,乃伊川門人周行己(1067—?)。證據有五,請申其說:

其一、《禮序》與周行己《禮記講義序》之內容基本一致。
周行己《浮沚集》卷四有一篇題為《禮記講義序》的文章,其內容與《禮序》幾乎完全一致。周行己文集[15]久佚,時至清代纂修《四庫全書》,方由館臣自《永樂大典》輯出八卷[16]。今自《浮沚集》將《禮記講義序》全文錄出,並以《古文集成前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性理群書句解前集》(元建陽刊本)所載《禮序》對校。文中著重號,乃筆者所加,以示文字之異同。《浮沚集》卷四(《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載文如下:

《禮記講義序》


禮經三百,威儀三千,皆出于性,非偽貎飾情也。鄙夫、野人卒然加敬,逡廵遜卻而不敢受。三尺童子拱而趨市,暴夫、悍卒莫敢狎焉。彼非素習〔一〕于數〔二〕,與邀譽于人而然也。盖其所有于性,感物〔三〕而出者如此。天尊地卑〔四〕,禮固立矣。類聚羣分,禮固行矣。


人者,位乎天地之間,立于〔五〕萬世〔六〕之上,天地與吾同體也〔七〕,萬物與吾同氣也〔八〕,尊卑分類,不設而彰。聖人循此,制為冠、昏、喪、祭、朝、聘、鄉〔九〕、射〔十〕之禮,以行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義。其形而下者,見〔十一〕于飲食、器服之用;其形而上者,極于無聲無臭之微。衆人勉之,賢人行之,聖人由之,故所以行其身與其家與其國與其天下者〔十二〕。禮治則治,禮亂則亂,禮存則存,禮亡則亡。上自古始,下逮五季,質文不同,罔不由是。然而世有損益,惟周為備,是以夫子嘗〔十三〕曰:“郁郁乎文哉!吾從周。”逮其〔十四〕弊也,忠信〔十五〕之薄,而〔十六〕情文之繁,林放有禮本之問,而孔子欲先進之從,盖所以矯正反弊也。然豈禮之過哉?為禮者之過也!


秦氏焚滅典籍〔十七〕,三代禮文大壞。漢興購〔十八〕書,《禮記》四十九篇雜出諸儒傳記〔十九〕,不能悉得聖人之旨。攷其文義,時有牴牾,然而其文繁、其義博,學者觀之,如適大都〔二十〕之肆〔二十一〕,珠珍器帛,隨其所取;如遊阿房之宮,千門萬户,隨其所入;博而約之,亦可〔二十二〕弗畔。盖其說也,其〔二十三〕粗在應對進退之間,而精在道德性命之要。始于童幼之習,而卒〔二十四〕于聖人之歸。惟達古〔二十五〕道者,然後能知其言,能知其言,然後能得其理〔二十六〕。然則禮之所以為禮,其則不遠矣。昔者顔子之所以〔二十七〕從事,不出于〔二十八〕視聽言動之間,而《鄉黨》之記孔子,多在于動容周旋之際,此學者所當致疑以思,致思以達也。

茲列出校勘記(異體字忽略不計)如下:〔一〕習:《古文集成前集》(以下簡稱“古文”)同,《性理群書句解前集》(以下簡稱“性理”)作“有”。〔二〕數[17]:《古文》、《性理》作“教”。〔三〕感物:《古文》、《性理》作“物感”。〔四〕天尊地卑:《古文》、《性理》作“故天尊地卑”。〔五〕于:《古文》、《性理》作“乎”。〔六〕世:《古文》、《性理》作“物”。〔七〕也:《古文》、《性理》無。〔八〕也:《古文》、《性理》無。〔九〕鄉:《古文》、《性理》作“射”。〔十〕射:《古文》、《性理》作“饗”。〔十一〕見:《古文》、《性理》作“具”。〔十二〕者:《古文》、《性理》無。〔十三〕嘗:《古文》同,《性理》作“有”。〔十四〕其:《古文》同,《性理》作“夫”。〔十五〕信:《古文》、《性理》作“義”。〔十六〕而:《古文》同,《性理》無。〔十七〕典籍:《古文》同,《性理》作“經典”。〔十八〕購:《古文》同,《性理》作“求”。“求”字當為避宋高宗諱而改。〔十九〕傳記:《古文》同,《性理》作“之手”。〔二十〕都:《古文》、《性理》作“通”。〔二十一〕肆:《古文》同,《性理》作“衢”。〔二十二〕可:《古文》、《性理》作“可以”。〔二十三〕其:《古文》、《性理》無。〔二十四〕卒:《古文》、《性理》作“終”。〔二十五〕古:《古文》、《性理》作“於”。〔二十六〕其理:《古文》、《性理》作“於禮”。〔二十七〕以:《古文》、《性理》無。〔二十八〕于:《古文》、《性理》作“乎”。

三文之異同共計二十八處,除去如“故”、“也”、“其”等一些助字的有無、避諱字以及傳鈔刊刻過程中出現的明顯訛誤,《禮記講義序》與《禮序》幾乎一致,實可謂同一篇文章。

周行己《浮沚集》

《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其二、較之《禮序》,《禮記講義序》之篇名與內容更相吻合。
《禮記講義序》有云:“《禮記》四十九篇雜出諸儒傳記,不能悉得聖人之旨。攷其文義,時有牴牾,然而其文繁、其義博,學者觀之,如適大都之肆,珠珍器帛,隨其所取;如遊阿房之宮,千門萬户,隨其所入;博而約之,亦可弗畔。盖其說也,其粗在應對進退之間,而精在道德性命之要。始于童幼之習,而卒于聖人之歸。惟達古道者,然後能知其言,能知其言,然後能得其理。然則禮之所以為禮,其則不遠矣。”這段話簡述了《禮記》一書之由來、性質及功用,可知此序無疑是為有關《禮記》之專書而撰,此與周氏《禮記講義序》之篇名正相吻合。而相比之下,《禮序》這一篇名則顯得過於籠統,有偏離內容、不倫不類之嫌,極可能是原篇名——“《禮記講義序》”脫落後,後人據文意追加。


其三、周行己撰有有關《禮記》專書,而程伊川與朱子則無。
自《禮記講義序》的行文語氣與整體邏輯觀之,不像是為他人書籍所撰之序,應當是周行己自著《禮記講義》之序文[18]。周氏《禮記講義》,諸家書目並不著錄[19],唯南宋吳郡衛湜編《禮記集說》[20]採錄周說十一條,其卷首《集說名氏》著錄舊注一百四十四家中即有“永嘉周氏行己字恭叔”,衛氏所依據者當即周氏《禮記講義》。又,《浮沚集》卷二《經解》載周氏說經之文十二篇,其中九篇為講說《禮記‧曲禮上》之文[21],疑即周氏《禮記講義》之部份佚文。而《禮記集說》所引周說之中,有三條不見《浮沚集》卷二《經解》,應為《禮記講義》之佚文,詳參本文末尾附錄。

程伊川重視禮之日用實踐,曾修六禮(冠、昏、喪、祭、鄉、相見)[22],並撰有婚禮與祭禮等方面的著述[23],然並無三禮書的注釋類或講義類著作,遑稱序文。今遍檢程伊川及其門人著述,亦無伊川撰寫《禮序》一文的相關記載。而近人周夢江整理《周行己集》惟因點校本《二程集》已載《禮序》,竟謂《禮記講義序》實際上是程伊川遺文[24]。其說顯然本末倒置。

朱子雖編有禮書數種,然《儀禮經傳通解》之外,皆與《禮記》無直接性關聯。至於束氏所云《禮序》乃朱子重編呂大臨《禮記解》之序,其說亦臆測無據。據《直齋書錄解題》卷二記載,呂大臨《芸閣禮記解》[25]十六卷乃“晦庵朱氏所傳本,刻之臨漳射垜書坊。”《經義考》[26]卷一百四十一則云:“張萱曰:《呂氏禮記傳》十六卷,今闕第三卷。宋淳熈中,朱晦庵刻之臨漳學宮。”目前可以確定的是,朱子曾於臨漳射垜書坊與學宮兩刻《禮記解》而已,但朱子是否曾重編《禮記解》,則無從得知。朱子雖於呂氏之學屢有稱及,然《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朱子語類》等並無為《禮記解》撰寫序文的記載,且《禮序》通篇無一字言及重編或刊刻之事。由此可見,將《禮序》視作朱子為呂氏《禮記解》所撰序文的說法,明顯不合情理。

其四、周行己的禮學思想與《禮序》相一致。
周行己的禮學思想與《禮序》相一致。如《禮序》云:


逮其弊也,忠義之薄,而情文之繁。林放有禮本之問,而孔子欲先進之從,盖所以矯正反弊也。(引自《古文集成前集》卷五)

衛湜編《禮記集說》卷六十一引周行己解《禮記》之佚文云:


晚周之弊,世之君子溺於文而亡其義,故孔子嘗欲從先進之為而深嘆林放之問,以救其失。

一望即知,兩文之表述與意旨驚人地一致。又,《禮序》“忠義(《禮記講義序》作“信”)之薄,而情文之繁”,實本老莊之說,《老子》第三十八章云:“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莊子‧外篇‧知北遊》云:“禮者,道之華而亂之首也”。這一點與周行己思想駁雜老莊的特徵亦相吻合[27],如《浮沚集》卷二《經解》第九條“修身踐言謂之善行行修言道禮之質也”云:“晚周之衰,天下士大夫既其文而不既其實,莊周寓言矯弊,遂以為忠信之薄而道之華[28],此豈吾聖人所謂‘禮云禮云’者乎!”而程伊川與朱子並無此類借老莊說禮的論述。

其五、衛湜編《禮記集說》節引周行己之文,與《禮序》相同。
此乃外證。衛湜編《禮記集說》卷首《統說》,共引孔穎達、二程、張載、周行己、周諝、朱子、虙氏、項安世等八家之文,藉以闡明《禮記》一書之綱領。其中,所節引周行己之說即與《禮序》同文,云:“永嘉周氏曰:禮經三百,威儀三千,皆出于性,非偽貎飾情也。(中略)然則禮之所以為禮,其則不遠矣”。與《浮沚集》卷四《禮記講義序》對校,其異同如下:〔一〕無“鄙夫、野人卒然加敬……感物而出者如此”。〔二〕“立于萬世”作“立乎萬物”。〔三〕無“天地與吾同體也,萬物與吾同氣也”。〔四〕“是以夫子”作“夫子”。〔五〕“林放有禮本之問,而孔子欲先進之從”作“林放問禮之本,孔子欲從先進”。〔六〕無“觀之,如適大都之肆……隨其所入”。〔七〕“其粗”作“麤”。〔八〕“得其理”作“得於禮”。〔九〕無“昔者顔子之所以從事……致思以達也”。

衛湜《禮記集說》先於寶慶二年(1226)成書並上表於朝[29],紹定四年(1231)由趙善湘刊梓於江東,爾後又費時九年復加補訂增刪,先後閱時三十餘載而成[30]。如前所述,《禮記集說》所引周說有三條不見《浮沚集》卷二《經解》,可知很可能是引自《禮記講義》一書。衛湜視《禮記講義序》(《禮序》)為周氏之作,確然無疑矣。

卫湜《礼记集说》南宋嘉熙本

明初官修《五經大全》之一《禮記大全》[31],其卷首《總論》載錄程子、永嘉周氏、延平周氏、朱子、虑氏等五家之說。檢核其文,除朱子以外,皆引自衛湜編《禮記集說》之《統說》。《禮記大全‧總論》引“永嘉周氏曰”,其文自“經禮三百,威儀三千”至“然則禮之所以為禮,其則不遠矣”為止,除“禮經”作“經禮”外,其他文字與《禮記集說》之《統說》所引完全一致。又,丘濬(1418—1495)撰《大學衍義補》[32]卷七十六《崇教化‧本經術以為教(中)》亦引周氏此文,云:“周行己曰:‘聖人制為冠、昏、喪、祭、朝、聘、鄉、射之禮,以行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義。其形而下者,見於飲食、器服之用;其形而上者,極於無聲無臭之微。衆人勉之,賢人行之,聖人由之,故所以行其身與其家與其國與其天下者。禮治則治,禮亂則亂,禮存則存,禮亡則亡。[33]’又曰:‘秦氏焚滅典籍,三代禮文大壞。漢興購書,《禮記》四十九篇雜出諸儒傳記,不能悉得聖人之旨。考其文義,時有牴牾,然而其文繁、其義博,學者博而約之,亦可以弗畔。盖其說也,粗在應對進退之間,而精在道德性命之要,始於童幼之習,而卒於聖人之歸。’”可知丘濬此文當引自衛湜編《禮記集說》或《禮記大全》。

以上,自內容之一致、篇名之吻合、《禮記》著作之有無、思想內涵之相符、衛湜《禮記集說》之引用等五方面,考定《禮序》作者乃程伊川門人周行己,《禮序》即今本《浮沚集》卷四所收《禮記講義序》[34]。

餘論 那麼近人整理的《朱熹集》第十冊所收《朱熹外集》與《朱子全書》第二十六冊《朱子佚文輯錄‧朱子遺集》為何會誤收《禮序》呢?筆者認為問題出在兩書所據《性理群書》的底本。兩書所據《禮序》之底本實際上皆為四庫本《性理群書》,四庫本於《禮序》篇題下並未標明作者,在前一篇《易序》篇題下則標注“文公先生”,而後一篇文章即朱文公《詩集傳序》,《朱熹集》、《朱子全書》之整理者遂失察,誤以為夾在中間的《禮序》亦朱子之作。今檢元建陽刊本與日本寬文八年(1668)刊本《性理群書》[35],《易序》題下並未標注作者,可知四庫本《性理群書》卷五所收《易序》篇題下之標注“文公先生”,乃館臣妄加也。


周行己《禮記講義》及序文撰於何時呢?北宋大觀三年(1109),身為齊州州學教授的周行己,由於曾師事程伊川,遭到御史毛注之彈劾而罷官[36]。大觀四年(1110),周行己返回故里溫州,政和二年(1112)於雁池之西築浮沚書院[37]。至政和七年(1117)復出代理樂清縣縣令[38]為止,周氏一直於書院潛心講學。因此,《禮記講義》及序文大概就撰於此一時期(大觀三年1109—政和七年1117)。

又,據《浮沚集》卷二《經解》所載講《禮記‧曲禮上》之文及衛湜《禮記集說》所引周說觀之,《禮記講義》的注釋體裁是擇取《禮記》之重要篇章進行講解,與全文注解的注釋書不同。而對於《禮記》一書的重視,周行己並非承自其師程伊川,應當是受到了呂大臨《禮記解》之影響。周行己在太學曾從呂大臨游,於其人格學問尊崇備至[39],稱其為“百不一遇”的賢師真儒。呂氏辭世時,周行己又作詩四首哀悼之[40]。留元剛(字茂潜)云:“周恭叔首聞程、呂氏言,始放新經、黜舊疏”[41],可見南宋人不僅視周氏開永嘉學術風氣之先,且於周、呂之師承淵源亦有定評。清人全祖望又謂周氏兼傳關學,乃張橫渠之再傳[42],誠不易之確論也。

附錄  周行己論《禮記》佚文三條
衛湜編《禮記集說》載周行己論《禮記》佚文三條,不見今本《浮沚集》,而《全宋文》與《周行己集》皆失收,蓋《禮記講義》之佚文也。今自清同治十二年粤東書局重刊本《通志堂經解》所收《禮記集說》輯出佚文,施加標點,以供參考。

第一條
禮,始於無所有而成於事為、度數之閒。有其器而亡其物,則不足以明禮。有其物而亡其義,則不足以為禮,故曰:君子之於禮也,“因其財物而致其義焉”。爼豆簠簋,所以致隂陽之義也。圜丘方澤,所以致天地之義也。圭璧琮璋,豈徒為美觀?所以致其所執之義也。黼黻衮冕,豈徒為美飾?所以致其所服之義也。凡所以寓於酬酢應接之閒,至纎至悉,未有不本於義而虚為之者,故君子於此觀先王制作之意焉。本之禮而備其物,謂之有物。用其物而達其義,謂之有禮。過乎此,溺於無所有,君子以為虚拘。不及乎此,則滯於形名、度數之末,君子以為不達。禮,豈不有其物、有其義,然後謂之禮歟!雖然,義者本也,物者末也,由其上而言之,物可亡而義不可亡,故君子為禮,有時乎以義。由其下而言之,物亡而義隱,故小人無義,不足以知禮。晚周之弊,世之君子溺於文而亡其義,故孔子嘗欲從先進之為而深嘆林放之問,以救其失。子貢知足以致其義,而不明夫聖人所以為禮之備者,遂“欲去告朔之餼羊”,以為無益於禮,則又過矣!故孔子曰:“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嗚呼,禮亡而其物存,則猶可與也,既亡其禮,又亡其物,則聖人所以為天下也,幾乎息矣!然則禮之義,非聖人有所不能盡,而所以行之天下、傳之後世,賢者所以俯就、不肖所以跂及者,舍夫物而論其義,吾又不知其為禮也。若夫區區形名、度數之末,而不明夫聖人所以為禮之意,是又祝史之事而已。故曰:“因其財物而致其義焉”,然後為君子。(《禮記集說》卷六十一《禮器》“是故昔先王之制禮也~君子達亹亹焉”條)

第二條
嗚呼,中庸之難能也,而亦不可以苟為也!或者曰:“道易知也,吾殫聰明以審之,道不過乎仁義禮樂而已。”曰:“仁義禮樂是道之用,非吾所謂道也。”或者曰:“道易行也,吾盡心力而為之,道不過乎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之交而已。”曰:“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之交,是道之所寓,非吾所謂道也。吾之所謂道者,體之一心無不足,施之天下為有餘,沛然行乎仁義禮樂之塗、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之閒而不亂。然而吾不自知焉,非特不自知焉,則亦無所知焉。”故子思之論,至所言“君子之道費而隠”,則曰:“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焉。”愚讀《中庸》至此卷,伏而思之,蓋始而疑,中而知,終而覺,然後知子思果知道也,果不吾欺也;其至也,果不可以知也。豈不謂大而能化、與道一體而不吾知也?世之論者或以謂道之至,聖人實有所不知。君子則曰:“百工之事,各有其至,而聖人蓋有所不知者,是皆過不及之論也。”夫道之至,雖聖人有所不得知,是果不可以知也。道而不可以知,然則人安取夫道哉!是以道為虛名、不可為之事,而自棄者之論。若子思論“中”,發其大義,至於語聖人,又止區區論其百工之事,抑何淺期子思哉!是又不及之論也。《中庸》之書,語道之要,學者宜以志慮考之,不疑於其閒。不察其奥而唯迹之窮,猥與塵編斷簡俱腐,至於老死而不能一言,悲哉!(《禮記集說》卷一百二十七《禮器》“君子之道費而隱~察乎天地”條)

第三條
古之聖人為禮也,本夫人道者也。故天下之人,自生以至於老且死,苟一日而不得其道,則不可以為也。蓋其所以行吾身,與夫所以愛其親、尊其君、和睦其天下者,必有所體焉。然後為之,順理而不亂,是故冠、昏、喪、祭、朝、聘、鄉、射八者之禮所由作,是不可一日而亡也。何者?今天下之人,目視而耳聽,手舉而足運,與夫生而愛其親、長而敬其兄,禮固已行矣。而或者日用而不知也,故聖人本其所自有者,因為之節制,謂之禮,為之冠,以重其成人;為之昏,以謹其繼世;為之喪、祭,以仁鬼神;為之朝、聘,以敬交接;為之射、鄉,以厚廉恥。此八者舉而人道備矣!雖威儀曲禮之多目,蓋不出乎此,故曰“禮之大體也”。故人之所以為天下者,人道也;所以為人道者,禮也。家也、鄉也、朝也,此三者所謂天下也。夫婦也,君臣也,父子也,兄弟也[43],朋友之交也,此五者所謂人道也。舉是五者,錯之三者之閒,苟不以所謂冠、昏、喪、祭、朝、聘、鄉、射八者之禮為之節,而紛張逆置之,則荒淫僻亂,奚所不至!是以後世小失之,則入於夷貉;大失之,則入於禽獸。不知舉是八者以紀綱乎天下而調適乎人民,乃日紛更,以事末流。吁,亡益也!(《禮記集說》卷一百五十五《祭義》“夫禮始於冠本於昏重於喪祭尊於朝聘和於鄉射此禮之大體也”條)


2009年10月29日初稿
2010年2月2日改定

附 記
本文曾於第三屆中國經學國際學術研討會(清華大學經學研究中心、福建師範大學易學研究所主辦,2009年11月7日於廈門)宣讀,後刊登於彭林主編《中國經學》第六輯(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校樣刊排期間,筆者讀到本文所批評的周夢江(《周行己集》點校者)整理《二鄭集》[44]之《後記》,發現周氏已改變原初看法,認為《禮記講義序》為周行己自著;又龐萬里《二程哲學體系》所收《易序考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出版社,1992年12月,第424—425頁)、潘猛補校補《溫州經籍志》卷四《經部》“禮記講義”條(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5年9月,第130頁)亦指出《二程全書·河南程氏遺文》所收《禮序》為周行己之作。三文雖未做詳細論證,而皆早於拙文,謹此記之。


[1]《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2]臺灣國家圖書館藏元建陽刊本。
[3]元至元三年(1266)刻本。
[4]王孝魚點校,第668—669頁,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7月。
[5]朝鮮刻本卷三十,大田:學民文化社影印,第三冊第2136—2139頁,1994年12月。
[6]第11函第104冊,第11a—b頁,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60年3月。
[7]清順治刻本。
[8]“紹聖二年乙亥六十三歲”條,《北京圖書館藏珍本年譜叢刊》第十九冊所收影印清咸豐五年(1855)刻本(第257—260頁,北京:北京圖書館,1999年4月)。
[9]盧連章《二程學行繫年》則承襲池、諸之說,以伊川於紹聖二年(1095)撰《禮序》(《程頤程顥評傳》附錄,第427頁,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4月)。
[10]姚譜雖承自池、諸舊譜,然將《禮序》繋於“宋哲宗紹聖元年甲戌(一〇九四年)”(第227—228頁,上海:商務印書館,1937年4月)。
[11]鍾哲點校,第30頁,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12月。
[12]第5757~5759頁,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10月。而在《朱熹集》之前,整理者之一郭齊曾於《朱子佚文疑偽考》舉出《禮序》存疑(《宋代文化研究》第四輯,第353頁,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1994年10月)。
[13]第768~769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
[14]第360~361頁,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8月。又,《全宋文》所收朱子佚文是以《朱熹集》第十冊所錄佚文為基礎,並按性質分散編入各卷。
[15]《直齋書録解題》卷十七著錄《浮沚先生集》十六卷《後集》三卷(《(萬曆)温州府志》卷十七則著錄《浮沚文集》三十卷),《宋史·藝文志》著錄《周博士文集》十卷。
[16]參照浙刊本《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百五十五“《浮沚集》八卷”條(第1341頁上段—中段,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92年5月版)。《永樂大典》則注明引自《周博士文集》。
[17]“數”當為“教”字之誤刻。《周禮‧秋官司寇‧大司寇》“刑新國用輕典”鄭注:“新國者,新辟地立君之國。用輕法者,為其民未習於教”(清嘉慶二十年南昌府學重刊本《十三經注疏》)。
[18]《玉海》卷三十九《藝文‧三禮》(影印元至元六年[1269]刊本,第二冊第780頁下段,京都:中文出版社,1977年12月)“元祐禮書 儀禮注解 禮圖”條小字注謂陳祥道(1053—1093年)又撰有《禮記講義》二十四卷。然陳書不傳。
[19]孫詒讓撰《温州經籍志》(民國刻本)卷四《經部》著錄佚書《禮記講義》,認為其乃周行己自纂之書。
[20]清同治十二年(1873)粤東書局重刊《通志堂經解》本。
[21]其餘三條乃講說《易‧繫辭上》“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論語‧憲問》“文之以禮樂”、《孟子・公孫丑上》“乃所願則學孔子也”。
[22]參照《河南程氏遺書》卷十八“問先生曾定六禮”條與“冠昏喪祭禮之大者”(清同治六安求我齋刊《二程全書》本)。
[23]參照《河南程氏文集》卷十所收諸文。其中,《作主式》與《祭禮》即《直齋書録解題》卷六所著錄《伊川程氏祭禮》一卷。
[24]第65頁,上海:上海社会科學院出版社,2002年12月。
[25]《郡齋讀書志》(《四部叢刊廣編》本所收影印宋刻本)卷第一上著錄“《芸閣禮記解》四卷”,《宋史‧藝文志》則記作“《禮記傳》十六卷”。
[26]《四部備要》本。
[27]韓淲《澗泉日記》(《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卷下云:“周恭叔行已,文字温淡,但時有莊老,與程氏之説相背,詩亦好。”
[28]《禮記注疏‧序》及《曲禮》疏云:“禮者,忠信之薄,道德之華,爭愚之始。”
[29]《禮記集說》卷首《進禮記集說表》。
[30]《禮記集說》卷首《序》。
[31]朝鮮刻本《禮記大全》。
[32]明萬曆三十三年刻本(《丘文莊公叢書》上冊所收影印本,第744頁下段—745頁上段,臺北:丘文莊公叢書輯印委員會,1972年2月)。
[33]明人章潢(1527一1608年)《圖書編》卷十三、卷九十三所引與此相同(明萬曆四十一年刊本,臺北:成文出版社,1971年1月)。
[34]舊題鄭樵(1104—1162)撰《六經奥論》,朱彝尊《經義考》卷二百四十五《羣經》“六經奥論”條(其說又見《四部叢刊》本《曝書亭集》卷四十二《六經奥論跋》)及《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浙刊本卷三十三,第272頁中段)已辨其偽。今據周行己《禮記講義序》,可再添一證。《通志堂經解》本《六經奥論》卷五《禮記總辨》末尾云:“大抵四十九篇之書,雖雜出於諸儒傳記,而不能悉得聖人之旨,然其文繁、其義博,學者觀之,如適大都之市,珍珠寳貝,隨其所取;如遊阿房之宫,千門萬户,隨其所入;博而約之,亦可弗畔,未可以其言非盡出於夫子而輕議之也。”細審此文,可知其意旨即暗襲《禮記講義序》末尾之語句。以鄭漁仲之性格,絕不肯盜用他人之成說拼湊剪裁為文,《六經奥論》乃後人假託鄭氏而偽作者,確然無疑。又,其文“大都”不作“大通”, “可”下無“以”字,可知作偽者所依據之書並非《古文集成前集》或《性理群書句解前集》,而是取自周氏文集或《禮記講義》。
[35]日本寬文八年刊本與元建陽刊本一樣,於卷首目錄注明《春秋序》、《易傳序》、《易序》、《禮序》四篇為“伊川先生述”。
[36]《宋元學案》卷三十二《周許諸儒學案》(《續修四庫全書》第518冊所收影印清道光二十六年刊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宋史翼》卷二十三《周行己傳》(《宋史資料萃編》第一輯所收影印清光緒刊本,第二冊第1013頁,臺北:文海出版社,1980年1月)。
[37]萬曆《溫州府志》卷十六載周行己佚文《浮沚記》云:“政和歲在執徐,六月癸丑,颶風大作,橋斷門墮,簷折雨漫,乃易橋以舟,墐北户而南嚮,增簷為軒,寄容足之苟安。按《爾雅》:水中可居曰洲,其小者(陼)曰沚,人所為曰潏。予惡潏之名,而欣沚之義,於是總其名曰浮沚。”此文又見雍正《浙江通志》卷五十等,而今本《浮沚集》不載。
[38]參照《浮沚集》卷五《權樂清上韓守書》。
[39]《浮沚集》卷六《書呂博士事》。
[40]《浮沚集》卷九《哭呂與叔四首》。
[41]《水心先生文集》(《四部叢刊》所收影印明正統刊本)卷十《温州新修學記》。
[42]《宋元學案》卷三十二《周許諸儒學案·序錄》。
[43]“兄弟”下原脫“也”字,今補。
[44]第199頁,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6年3月。



作者简介
       石立善,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文学博士(日本京都大学)。“东方学者”特聘教授,《古典学集刊》主编。研究方向为中国古典学、经学、日本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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